第C6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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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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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孤儿可获1200元救助
  昨日,在常州市慈善工作会上,市慈善总会正式确定了2009年“同在一片蓝天”慈善助孤活动方案,拟投入75万元,用于救助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的18周岁以下的未就业孤儿和重度残疾的青少年。

  据介绍,本次活动明确了救助范围与对象,即户籍在常州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的18周岁(199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未就业孤儿和重度残疾的青少年,救助标准为每人1200元,帮助解决其生存、教育及健康发展等问题。

  附:救助程序。(一)个人申报。由孤残儿童法定代理人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慈善总会统一印制的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户口簿复印件;2.孤儿证明(派出所出示的父母双亡的证明);3.残疾证复印件。(二)调查核实。由市慈善总会工作机构会同各区民政局以抽查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三)社会公示。在社区公示。(四)总会审定。市慈善总会工作机构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救助孤残儿童名单报总会领导审批。(五)上报时间:各区在5月20日前把材料上报总会。发放时间:原则上6月1日开展救助金发放工作,详情另行通知。

  郭祥九 周少兵 刘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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