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近日已发布
《生活常州》从常州市财政局获悉,《常州市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制定并发布,常州本市农民换购轻型载货车、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或者摩托车,可以享受财政补贴。常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购车农民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常州市区(含武进区)实行“限摩”政策,购买的摩托车无法上牌照,其次是报废汽车回收需去指定的单位。
根据《方案》,常州市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对象为三类:2009年3月l日至12月31日,本市农民在江苏省境内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下简称换购轻型载货车)。享受补贴的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为同一农民。
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本市农民在江苏省境内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享受补贴的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
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本市农民在江苏省境内购买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对此,常州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由于常州市区实行了“限摩”政策(武进也即将实行),购买的摩托车无法上牌照,因此,常州市区农民如果购买摩托车将不能享受上述财政补贴金额。“当然,如果是常州市区的农村户口,在江苏省内、常州以外的城市购买摩托车并在当地上牌,则可以回到常州领取补贴。”
常州购车农民需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常州市区实施限摩,武进中心城区也即将实施限摩,由此造成购买的摩托车无法上牌照,因此市区具有农村户口的人士购买摩托车要仔细考虑好。另外,报废汽车回收一定要去指定的单位。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