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民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小区车库竟成废品收购站
· 公园里怎么盖了栋办公楼?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5 月 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公园里怎么盖了栋办公楼?
建设方:我们手续齐全,也符合合同
  投诉人:江宁区秣陵街道居民李先生

  投诉内容:秣陵关公园是我们街道唯一的公园,目前公园内有一栋3层楼的办公楼,还有一栋两层别墅,而这些建筑均为公园的建设方所有,难道我们街道的公园成了一家单位的私家花园吗?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秣陵街道,走进了这个名为秣陵关公园的休闲公园,公园占地面积并不大,公园内有凉亭,还有两个小湖,路边绿草如茵,环境优美。在公园西大门,一名工作人员称,这个公园是免费的,居民们可自由进入休闲、锻炼。

  在公园的东大门处,记者看到门口一侧是一栋三层建筑,上面写有“古镇美食”字样,但楼内空空如也。附近居民称,这栋楼原来是一家饭店,但从去年开始饭店就不开了。对于公园内的该三层建筑,居民称,这栋楼是公园建设方秣陵建筑公司的办公楼,这栋楼几乎是与公园同步建成的,已经存在七八年了。

  记者进入这栋楼,见到了秣陵建筑公司老总毛大林,毛大林得知记者来意后,拿出了一份合同,这份合同是秣陵建筑公司于2000年7月份与秣陵镇政府(今秣陵街道)签署的,合同中规定,秣陵建筑公司负责建设公园,公园大部分投资由秣陵建筑公司承担,秣陵建筑公司享有公园40年的拥有权和使用权。毛大林告诉记者,“根据合同规定,政府本来要出一部分钱的,但实际上整个公园的建设投资全是我们公司出的,建设先后投入了100多万,政府没有出一分钱。饭店也是我们开的,本来想创造一点效益,但后来经营不太好,索性就关了。”

  毛大林表示,该公司在公园的这栋三层建筑是员工办公楼,这是与公园同步建成的,符合合同中的规定。另外,对于居民所称的两层别墅,毛大林带领记者进入了这栋二层小楼,记者发现这栋楼一楼是休息室,二楼是活动中心。毛大林称,这栋楼是2004年建成的,作为公司员工的活动中心,经过了区土地规划部门的批准。

  快报记者 顾元森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