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聚众斗殴罪的外来打工人员仲某和李某近日走进江阴外来人员帮教基地——江阴市通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这是江阴市“外来人员帮教基地”成立挂牌以来首批入驻基地的两位涉罪外来人员。
仲某和李某都是外地来江阴的务工人员,一个18岁,一个24岁。2009年1月5日晚,犯罪嫌疑人仲某受刘某纠集,伙同他人聚众斗殴。在斗殴过程中,致厉某头部受伤,经江阴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厉某构成轻微伤。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仲某于2009年4月8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09年4月9日,江阴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将仲某刑事拘留。2008年6月7日凌晨,李某受张某纠集同与顾某纠集的社会人员发生斗殴,致使汽车被砸坏、两人受轻伤,群众报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009年4月10日,江阴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将李某刑事拘留。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仲某和李某参与聚众斗殴的行为已涉嫌聚众斗殴罪。犯罪嫌疑人仲某案发后能投案自首,犯罪情节一般,系从犯,并属初犯、偶犯。犯罪嫌疑人李某被他人纠集到现场后,在斗殴过程中情节较轻,且系初犯。两人均具备取保候审条件,无逮捕必要。
为此江阴检察院干警会同公安民警、帮教基地辅导人员一起为仲某和李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并将其从江阴市看守所接出后,送到了江阴市外来人员帮教基地之一的江阴市通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将为他们提供免费食宿、帮扶教育、传授劳动技能等帮教服务,仲某和李某将在这里接受一定的劳动技能培训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同时等待进入下一步司法程序。
这是江阴检察院在总结未成年人关爱教育基地工作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平等保护外来人员诉讼权益的又一有益探索,努力将这一实践成果更多地惠及于那些因不具有保证条件或帮教条件而受拘捕、监禁的外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实现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平等保护。通过这一基地的建立,可以较好地解决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缺乏保证条件和无固定居住场所的问题,同时也为判处非监禁刑的外来人员融入当地社区接受帮教,获得生活技能提供条件,尽可能地减少外来人员因关押而产生负面作用以及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刘志平 邵阳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