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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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街口三小区“黑灯瞎火”十多年
· 前妻欠的赌债凭什么要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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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5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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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欠的赌债凭什么要我还?
律师:如属于非法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快报讯(记者 赵丹丹)别人的“五一”假期都过得欢欢喜喜,家住秦淮区的蒋平(化名)却是焦头烂额,前妻在外欠下几十万元的债务,这两天有债主突然找上门向他讨债,还要将他和前妻一并告上法庭。蒋平怎么也想不通:“她什么时候借的钱我一概不知,何况离婚了我凭什么要帮前妻还债?”

  1991年,蒋平和妻子王娜(化名)经别人介绍结了婚,婚后育有一子,家庭还算和美。可没过多久,蒋平发现妻子喜欢打牌,隔三岔五约上牌友搓上几圈,开始只是小赌,到后来越赌越大。“她谎称自己在外做生意,到处向人借钱,亲戚、朋友、邻居、同事都借了个遍。”蒋平后来才知道,这些借来的钱全被妻子输了个精光,每次他都跟在后面“擦屁股”。直到去年年初,他东借西凑一口气又帮妻子偿还了11万元的债务。那次,妻子痛哭流涕表示要痛改前非,从此好好过日子,谁想没过多久又死灰复燃,甚至夜不归宿。忍无可忍下,去年8月,蒋平和妻子协议离了婚。

  原以为生活从此归于平静,没想到“五一”前,几名债主找上门来,逼着蒋平还钱。蒋平这才知道妻子在外还欠下50多万元的债务,现在她手机关机,人也没了踪影,几名债主一合计干脆找上了他。面对此事,蒋平表示他们已经离婚,现在没有关系了,谁料债主却拿出不少离婚前王娜写下的欠条,声称妻债夫还理所当然。“我真是冤啊,她在外借钱我一概不知,何况她借的钱一分也没用在家庭生活上。”蒋平郁闷难当,“我们都离婚了,前妻的债为什么让我来还?”

  对此,南京正鹏律师事务所的严震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用于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夫妻应该共同承担,即使双方离婚了,这笔债务也应由两人承担。如果是一方欠下的债务按照相关规定也应该以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像赌债这样不属于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就应由个人承担。蒋先生现在可以做的是多方取证来证明前妻所欠债务的属性,以此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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