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江苏省已正式启动甲型H1N1流感医疗卫生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警。
日前,省卫生厅召开了全省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何权副省长赴省疾控中心和南京市第二医院南山分院检查指导防控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各地各级成立了防控技术和医疗救治专家组,各项防范措施扎实到位。
甲型H1N1流感病人先收治、后结算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各级定点医院要成立院级包括中医药专家在内的医疗救治专家组,及时救治病人,开展包括中医药在内的治疗方法研究。定点医院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实行先收治、后结算的办法,不得以医疗费用为由拒绝收治或延误治疗。
各类诊所、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现符合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临床表现的病例要立即报告所在县(市、区)疾控机构,并应当立即转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治,不得滞留病人。其他非定点医院对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应及时进行诊断,发现可疑病例后,立即报告所在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用专用救护车就近送至相应县级定点医院,同时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工作。
医院24小时值班,实行首诊负责制
虽然目前我国尚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但是根据该疾病的流行特点和当前全球疫情态势分析,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充分准备、严阵以待,严格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卫生应急队伍要24小时待命,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
记者获悉,南京市第二医院为省级定点收治医院。将预先确定集中观察场所、留验站等,做好集中观察和留验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按照集中重患、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救治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确保抢救成功率。设有传染科(感染科)的综合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将着重调整充实呼吸科、传染科一线骨干,严格首诊、首问负责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采取措施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进行隔离救治。
发现疑似病例2小时内网络直报
针对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江苏省、市级流感检测实验室实行24小时接收制度,及时采集、收集、保存、检验样品。江苏省4家国家级流感网络实验室、9家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6家省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构成江苏省流感样病例监测网络。
同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通过“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时发现重症甲型H1N1病例。
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符合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定义的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时,于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记者同时获悉,在必要时卫生部门还会组织进行应急预防接种、预防服药等措施。 快报记者 都怡文 通讯员 汤际红
江苏甲型H1N1流感预警分级
(1)蓝色预警:国际上出现大范围的流行或国内其他省市出现散发病例,建议省政府向公众发出蓝色预警。
(2)黄色预警:省内出现单个病例或国内其他省市已经出现局部流行,建议省政府向公众发出黄色预警。
(3)橙色预警:省内城乡社区出现聚集性病例,疫情存在扩散的趋势,建议省政府向公众发出橙色预警。
(4)红色预警:省内出现跨县(市、区)范围的广泛流行,建议省政府向公众发出红色预警。
江苏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流行范围、扩散趋势和严重程度等,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1)Ⅳ级响应:国际上出现流感病毒在人际间传播并引发持续性疫情(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流感大流行四级以上警告)或国内其他省(市、区)出现散发病例。
(2)Ⅲ级响应:省内出现单个病例或国内其他省(市、区)已经出现局部流行。
(3)Ⅱ级响应:省内出现聚集性病例,疫情存在扩散的趋势。
(4)Ⅰ级响应: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Ⅳ级应急响应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入24小时疫情应急值班状态;
(2)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发热呼吸道病人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遇有发热病人应免费提供口罩并转诊,重症病人应有医护人员护送;
(3)各级医疗机构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异常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监测和日报告制度;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强化培训和应急演练;
(5)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