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社区文体活动中心项目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9)第019号
拆迁范围:鼓楼区:小粉桥20号-26号(双号);小粉桥二十八巷2号、10号、11号;中山路227号-233号(单号)。[以上门牌均含之号;拆迁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地字第320106200811099号规划红线范围为准]
拆迁期限:2009-05-11至2009-11-10
如有对本行政许可不服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的60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人:南京市鼓楼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拆迁人联系电话:83319660
拆迁实施单位:南京金鸣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
拆迁实施单位电话:83347776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王玲
拆迁评估单位:江苏华盛兴伟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3213161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9-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