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民生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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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2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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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还不好的创口要警惕
  快报讯(通讯员 周宁人 记者 刘峻)昨天,“中国慢性创面流行病学调查协会会”在宁启动,与会的国内权威专家们提醒说,三个月以上不愈的创伤就是慢性创面,他们建议国内需成立一个专门的治疗中心来应对。

  “慢性创面是一种长期消耗性疾病,一般认为在常规治疗下3个月以上不愈合的创面就是慢性创面。由于大多发生于糖尿病、截瘫、血管硬化等严重慢性病的患者,如不及时治疗,很容易造成原发疾病的恶化,甚至危及患者生命。”江苏省人民医院整形烧伤科章宏伟主任说,常见的慢性创面有4类,“糖尿病创面,特别是糖尿病足;截瘫后的压疮或长期卧床的褥疮;放射性溃疡,如在肿瘤治疗时的创面;静脉、动脉性溃疡,比如老烂腿,或者由于周围血管病变引起的溃烂。”

  专家表示,慢性创面一般很难自行愈合,其治疗是一个综合过程。例如,对于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到适合的水平尤其重要。创面的坏死组织是细菌良好的培养基,在患者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需尽早进行创面处理,去除局部坏死组织,减少局部细菌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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