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恋爱四年,结婚两年多,从没有红过一次脸,日子总是过得和和美美,让人羡慕。
三周年纪念日,为了给她一个惊喜,他从出差地提前赶回来,却赶上了车祸。得到消息的时候,她呆立了半晌,然后拼命地往医院跑。
他已经重度昏迷,任她死命地呼唤,他也没有一点反应。医生说,他可能会在某一天突然醒来,也可能就这样永远睡着了。
坚信他不会抛下她独自离去。她每天穿梭于单位与医院之间,给他擦洗,给他讲每天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给他念他以前写给她的一封又一封情书。
转眼又是两年,他没有一点醒来的迹象。很多人劝她,“你这么年轻,难道就这样守一辈子吗?找个人照顾他,也算对得起他了。”她笑笑,继续给他讲故事,“他会醒的。”
他真的醒了。阳光明媚的春天,她正捧着送给他的第800束玫瑰花走进病房,突然看见他的眼皮动了动。她屏住呼吸,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终于,他的眼睛睁开了,他的眼珠缓慢地转了又转,然后定格在她身上。然后,他吃力地张开嘴巴唤她:“小美。”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的名字,叫莫朗。
听说他醒了,探病的人渐渐多了。人们怜悯地看她,挽着她的胳膊拉她到走廊上,用同情的语气对她说话。她们说,“莫朗啊,你看你,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他盼醒了,可人家记得的却是别人啊。你还蒙在鼓里呢。”她还是笑笑,继续回去照顾他,“他不会的。”
身后传来的是一阵嗟叹……
他的身体渐渐地好起来了,记忆却还是停留在初醒来的时候,她告诉他,他叫秦天,以前是一家网络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她告诉他,他和她是在大一的一个知识竞赛上认识的,那次比赛,他们一个是冠军,一个是亚军,同学都打趣说他们俩是天生一对。她告诉他,他们结婚已经五年了,他一直对她很好,什么都为她着想;她告诉他,她的大名叫莫朗,小名叫小美,她很高兴他一醒来就能喊出她的名字……
她告诉所有的家人和邻居自己多了个小名叫小美,然后把他接回家去,请了长假,陪着他更新知识,陪着他找工作,直到他重新适应了社会,自己才放心地上班去。他常常深情地凝视她:“小美,谢谢你一直对我这么好。我会好好爱你的。”她抱着他,笑得很开心。
之后,他们有了一个孩子。之后,他们一直幸福地生活着。
岁月匆匆,转眼他们已经是白发苍苍。他离去的时候,她大哭了一场,开始收拾他的书房。书桌的倒数第二个抽屉里,很小心地包着一个小小的笔记本。她轻轻打开,泪水伴着微笑一直往下流,他说,“今天,是我和莫朗认识的第一天。她在竞赛上的表现,真可以用光芒四射来形容。她那么美丽,站在那里,就像一只亭亭玉立的天鹅。我决定,以后就偷偷地叫她小美了。小美,我喜欢你!”
(翁砺婧 来源:智慧与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