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财经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商标审查周期有望缩短到一年内
· 保护商标专用权典型案例
·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 长三角成“领头羊”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4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保护商标专用权典型案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4日公布了2008年保护国内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典型案例。

  保护“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08年1月18日,青海省格尔木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自2007年12月12日起,从赵某手中以每瓶550元的价格购进假冒“茅台”注册商标的白酒240瓶,共计13.2万元。经“茅台”商标注册人鉴定,上述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格尔木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68瓶白酒予以没收;罚款人民币13.2万元。

  保护“PANDA”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东莞市XX电子有限公司自2006年5月起,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加工假冒“PANDA”注册商标的无线市话手机。广东省东莞市工商局长安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销毁假冒“PANDA”无线市话手机408部、“PANDA”彩色包装盒5000个、“PANDA”彩盒2020个;罚款人民币15万元。

  保护“三角牌”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佛山市XX电器有限公司自2008年4月起,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生产与“三角牌”注册商标近似的“澳星三角”牌各种型号台扇、落地扇、转页扇、壁扇共471箱,电火锅110箱。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带有“澳星三角”标识的各种台扇、落地扇、转页扇、壁扇77箱,电火锅40箱;罚款人民币15万元。

  保护“半球”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当事人陈XX于2007年8月6日从广东某公司购进标有“半球电器开发有限公司(监制)”的电饭锅702台进行销售。经查,使用在电压力锅(高压锅)等商品上的“半球PESKOE及图”商标是广东半球实业集团公司的注册商标,陈XX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尚未销售的电饭锅46台;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保护“泸州老窖”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07年9月14日,山东省济南市工商局历下分局在对XX百货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自2007年1月1日起,从山东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假冒“泸州老窖”注册商标的白酒356瓶,非法经营额68537.4元。历下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库存309瓶假冒白酒,予以销毁;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新华社记者 张晓松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