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5版:文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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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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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林志颖欲卖“悍马”套现
  台湾艺人林志颖不仅在唱歌、演戏方面收获颇丰,而且还是一位顶级赛车手,更是一位成功商人。在投资理财方面,涉猎诸多行业。媒体估算他的个人家产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低调的林志颖在圈内有“林董”之称。在媒体问及林志颖身家有几个亿时,他谦虚地说:“没有啦。”圈内好友笑称:“你们应该问他有几十亿。”

  不过,日前传出这位娱乐圈的富商要出售其名下价值约人民币121万元的悍马车H2,以套现应对金融危机。但他在接受访问时否认股票赔惨要卖悍马换钱。林志颖名下约有五六辆名车,包括保时捷、奔驰与法拉利及兰博基尼等名车,辆辆价值不菲,其中他拥有的悍马车是全球限量版,当初买时超过150万元人民币,而好莱坞电影《变形金刚》也曾用悍马车当做变形车。

  林志颖称,之所以忍痛出售名车,是因他多在内地发展,台北车库停了太多车,平日都由弟弟开,让他萌生“出清”的念头。他还透露,周杰伦以约1千万人民币购入“蝙蝠跑车”,自己就搭过其新车,但自己绝对不会买,“我坐坐就好。”

  林志颖之前因投资电子股,赔掉不少钱,让他改变金钱观,现在他认为钱放在房地产比较实在,受经济面影响也较少。他日前才卖掉一套自己在台北的新房,改到上海买新房子,“现在知道赚钱不容易,稳扎稳打比较实际。”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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