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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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2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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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未遂 男子要捐器官
  时间:4月23日9:00

  地点:横溪派出所

  快报讯(通讯员 江景轩 记者 李彦)“我想捐赠器官,能捐的都捐了!”前天,一名青年男子摇摇晃晃走进横溪派出所报警,张口竟要捐赠器官。其落魄的表情,说话吞吞吐吐不禁让民警起疑。原来男子因感情纠葛自杀未遂,自称想回馈社会,于是才起了捐赠器官念头。

  前天上午9点多,一名青年男子摇摇晃晃地走进横溪派出所。“我要报警。”男子面无表情,神情恍惚。民警询问,为何报警。“我想捐赠器官,能捐的都捐了。活了20多年,没赚几个钱,总该留点东西在世。”男子的回答不禁让民警起疑,再仔细端详男子,惊讶地发现衣袖处有斑斑血迹。撩开男子左手腕的袖子,只见其手腕上一道新鲜的刀割痕迹。

  民警立即追问详情,男子赶紧缩回左手,闪烁其词。无奈,警方只好先将男子送往医院救治,垫付医疗费,在旁耐心劝解。经过两个多小时开导,男子被打动,哽咽着道出实情。今年27岁的吴明强,从安徽来宁工作几年,最近,工作处处碰壁,且与女友多次吵架导致分手。身心疲惫的他受到不小打击。

  4月22日上午,吴明强在家中和单位留下遗书后悄悄离开。当晚,他独自一人跑到横溪一处荒山上割腕自杀。“当时觉得活着实在没意思,只想一死了之。”不料,此次自杀未遂,他失魂落魄地在外晃了一夜。

  由于吴明强不肯让家人知道自己现状,不愿配合警方工作。民警只好上网查询,核实到其自然情况,最终找到他位于马鞍山的详细家庭住址,通知了他的家属。随后,民警几个小时的思想工作使他彻底放弃轻生念头。

  前天下午3点左右,吴明强母亲从老家赶到医院,看到儿子无恙后泪流满面地连连感激民警,将其带回老家。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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