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尹晓波) 5月1日起,南京将启用新版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新版主要对“附件5”中建筑节能条款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该人士说,这次修改是对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比如开发商盖房子用什么玻璃、材料是啥、符合的是何种指标等,都要一一标明,并且结合南京市地处南方的实际情况,对一些不切实际的采暖性节能条款予以了删除。
买房的老百姓在合同使用上,怎么“交接”?该人士解释说,楼盘的房子已经售出但未打印正式合同,或者已打印正式合同未确认上传的,需尽快进行合同确认并办理备案手续,这些合同继续按老合同签订;未售出的商品房,5月1日起,就必须使用新版合同。
但是,为了方便部分楼盘销售尾房,原来2008年版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含建筑节能条款)将继续保留一段时间后停止,其他版本《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自2009年5月1日起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