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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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授写博客炮轰奥数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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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钱缴学费 发帖出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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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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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缴学费 发帖出租自己
  想上大学,却无钱缴学费,于是心生一计,在网上发帖出租自己,并声称只要不是犯法的事什么都可以干。20日,在中山某论坛上,网友“乘风浪起”为凑夜大学费而临时出租自己的帖子引发网友们关注。记者发现,除了少数网友对“乘风浪起”的行为表示理解外,大多网友对之“嘘声一片”。

  “本人21岁,长得很帅,住在石岐。是将要在电子科技大学上夜校的男生。但现在无法缴纳学费,需要5310元。希望哪位好心人帮帮忙。但我知道没人会白白送5000多元给人的,所以我愿意替人办事。只要不犯法的事都干……”20日,网友“乘风浪起”在中山某论坛上发出如此一份另类出租帖子。他在帖子中声明,诸如杀人、抢劫等违法的事一律不干,但“出租男友”、“出租儿子”等行为在他能接受的范围内。但同时表示,出租自己的时间不能太长。随后他在帖子中留下了自己的QQ号,并希望愿意帮忙的人通过QQ跟他联系。

  21日上午,记者通过“乘风浪起”留在帖子中的QQ号与他取得了联系。他告诉记者,帖子确实为他所发且属实。

  记者看到,该帖在该论坛贴出后,有不少网友在后边跟帖回应。网友“大路朝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很反感发帖者的做法:“虽然发帖者强调是为了凑上夜校的学费才出租自己的,但出租自己的行为本身是不为大家所认同的。

  就“乘风浪起”的行为记者21日下午还采访了部分市民家长,他们也普遍对出租自己的行为表示不理解。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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