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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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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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来常后 竟遭强制做传销
  老乡来常后

  竟遭强制做传销

  小刘在老家工作,老乡张某突然给他打来电话,邀请他到溧阳旅游,谁知他这一来,非但没玩成,还差点掉进了传销的陷阱,为了逃脱传销陷阱,他甚至通过跳楼来逃生。近日,拉人做传销的张某等人被溧阳法院依法判刑。

  郭某、毕某、张某都是外地人,受人所骗来溧阳市做起了传销,上级要求他们发展“下线”。张某就想到了昔日老乡小刘。于是,她多次打电话邀请小刘到溧阳来旅游。2008年12月21日,小刘如约来到溧阳,还没到天目湖等景点游玩,就被张某带至溧阳溧城镇三家村116号三楼出租屋内。张某找借口拿走了小刘的手机,自称是张某朋友的郭某、毕某等人开始轮番对小刘进行“洗脑”,劝小刘一起做传销。小刘这才发觉自己身陷传销陷阱了。他提出要离开,但张某等人不同意,随后,一直被关在屋子里。

  2008年12月26日下午1时许,当小刘拿着行李要求离开时,毕某等人上前进行阻拦,小刘感觉自己无法脱身,趁人不备从三楼阳台跳下,致左脚及左手骨折。随后,小刘报了警。

  溧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毕某、张某共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系共同犯罪。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两个月有期徒刑。

  丁金荣 葛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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