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邮寄包裹的形式购买毒品,再以高价贩卖给瘾君子,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婷婷单独或与其他四名同伙共同贩卖毒品50克以上,共计26次,从中获利一万余元。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团伙贩卖毒品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年仅25岁的女主犯婷婷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他四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6年7月,婷婷从四川老家来江阴打工,2007年染上毒瘾,微薄的收入远远不能满足高昂的毒资需求。一次偶然的机会,婷婷与广东珠海的毒贩“飞哥”取得了联系,并通过邮寄包裹的方式从“飞哥”那里成功购买了3克海洛因。当自己的毒品需求充裕后,婷婷决定“以贩养吸”,从中牟取暴利。2008年3月,婷婷从“飞哥”那里邮寄购买了5克甲基苯丙胺和10克海洛因,分多次贩卖给其他认识的瘾君子。由于购买毒品需要一定的本钱,于是婷婷又介绍老乡张强、朋友李林一起参与贩毒,并雇佣了二名男子小虎和小毛充当送货的“马仔”,形成了金字塔式的贩毒网络。2008年5月6日,当毒贩张强准备再次接收从“飞哥”处购买的包裹时,被警方一举抓获,现场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19.6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继红 顾永刚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