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年3-4月
地点:宜兴市
网购已成为现在年轻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轻轻点击鼠标,想要的东西就送上门了。殊不知,网络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把违禁物品放在网上,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日前,宜兴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从网上购置仿真枪而触犯刑律的案件。网购者宗某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2008年3月至4月,宗某在互联网上购买了仿真冲锋枪1支,堂弟见他喜欢,又送给他1支仿真冲锋枪,宗某便将仿真枪藏放于家中。后宗某加入了某网站的“黑鹰俱乐部QQ群”,里面都是喜欢玩枪的人,认识了一些俱乐部的会员,在网上购买了几千颗塑料子弹,并与俱乐部的人相约一起到郊外玩“真人枪战游戏”。为了防止受伤,去玩的人都戴上了眼镜,分成两组,互相对射,谁被射到就举手。法院经审理认为,宗某违反枪支管理的有关规定,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对人体具有致伤力的仿真冲锋枪2支,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潘明星 吴文燕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