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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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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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保洁招标内容有调整
  增加岗前体检培训,完善考核办法

  2009年苏州公厕保洁招投标已于4月14日由市容市政环卫部门发布招标公告,共有58座公厕公开招投标。此次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分别为2009年5月8日上午8:30和2009年5月8日上午9:30。细看今年的招标内容,可以发现较以往有了多项调整。

  首先投标时收取投标保证金500元。为进一步规范招标过程,鼓励真正想参与投标的市民,在投标报名时需交纳500元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无息返还。

  还有提高了投标门槛。学历方面要求:上一轮只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中文读、写能力;而本轮要求具有一定的中文读、写能力,投标人在1979年以前出生的须提供小学毕业及以上学历证明,投标人在1979年以后出生的须提供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证明。

  年龄要求:上一轮男、女投标人均要求18-58周岁,保洁员为18-60周岁,而本轮分设男、女年龄要求,即男性年龄在18至58周岁(1951年6月1日至1991年5月31日),女性年龄在18至48周岁,(1961年6月1日至1991年5月31日),保洁员年龄同投标人。

  投标联合体调整为单个投标人。往年公开招投标面向符合条件的由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进行,由2-4人共同投标、共同管理,其中一人为主投标人,在招投标及管理过程中负主要责任;而今年面向自然人,投标时每个标段(公厕)只需单个投标人,中标后由其招用1-3人组建公厕管理保洁团队共同管理。

  中标人还要与保洁员签订相关协议。中标人与其招用的保洁员必须在各区环卫所的监督下签订相关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及工资福利待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协议报市、区环卫管理部门备案。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一切劳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中标人管理期间,中标人对其招用的保洁员的人身、财产等纠纷负责。

  还有增加了岗前体检及培训。预中标人在签订中标合同前,联同保洁员必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在签订合同后,统一参加环卫管理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环卫管理部门评定合格后方可上岗。

  同时进一步调整完善考核办法,提高达标分值。根据多年管理实践经验,为提升公厕保洁质量,巩固现有保洁管理水平,将达标分90分调整至95分,且考核结果与拨付经费挂钩。

  续标人年龄做了新的要求。上一轮续标公厕要求男、女主中标人年龄均不满59周岁;对新一轮符合续标条件的公厕,要求续标人年龄男性不满59周岁、女性不满49周岁。

  事假累计满30天的终止合同。自合同执行之日起,每12个月内事假累计满30天的,将终止与中标人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取消中标人下一轮参加全市公厕免费开放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资格。

  在待遇方面增加社会保障。为鼓励中标人对其招用的保洁员缴纳社会保险,提高保洁员的社会保障水平,公厕中标人及保洁员参加苏州社会保险的,在招标管理期限内,由个人自行先行缴纳,缴纳凭证每季度报环卫管理部门,经考核审核后,按苏州市区自谋职业的个人最低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标准进行奖励。不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2009年58座公开招标公厕的中标人及保洁员,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市、区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全额奖励;2009年112座续标公厕的中标人及保洁员,自2009年6月1日起凡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市、区二级财政参照苏州市区最低个人缴付标准(即467元/3×2计312元)给予奖励,其余部分155元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008年78座招标公厕暂不列入奖励范围。

  合同履行期间内区环卫管理部门统一为公共卫生间中标人及保洁员购买人身意外险(每座约3人),按投保凭证市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给予补贴。

  苏容 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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