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可(化名)今年30岁。从9年前开始,他无法克制内心的欲望,强奸了4名女青年。最后一次实施强奸时,为了掩盖罪行,竟将对方杀死。
出狱后继续作恶
2000年的一个夏日,张可正在江苏扬州闲逛,突然有公安人员来到他的面前。“我们是沭阳的,你跟我们走一趟!”张可知道对方的来意,很快就承认了自己在沭阳犯下的强奸恶行。那年冬天,他因强奸罪被当地法院判刑11年。因在狱中表现较好,他于2008年1月释放出狱。
出来后,张可仍然对强奸女性时的快感念念不忘,在他看来,这种刺激的感觉让他无法摆脱。很快,他再次走上了寻找“猎物”的不归路。
去年2月底的一天夜里,张可将一把水果刀藏在身上,潜伏在扬州城外的绕城高架附近。到了11点,一个女青年骑着自行车经过,张可没有放过这个下手的机会。他拿着刀冲上前,将女青年拉下车,用刀架在她脖子上,将她拖到了高架桥下的一个涵洞里。在那里,他用绳子将女青年双手捆绑,先后两次强奸了她。事后,他还抢走了女青年衣兜里的一根手链,扬长而去。
心中慌张将人勒死
不久,张可流窜到常熟。今年3月14日晚上,他潜伏在城外一个小树林里,发现一个女青年骑着电动车经过,于是上前将她拖到树林里,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让张可感到意外的是,就在他实施不轨时,远处传来了一个路人冲着树林大声叫唤:“这是谁的电动车啊?怎么倒在路上?”张可顿时心跳加剧,用女青年的内衣带紧紧勒住她的脖子,应了一声“我的”。等到路人离开后,他发现女青年已经不动了。于是他找来布条,将她的双手捆绑后扔进附近的水洼中。最后将她的小灵通拿走,骑着她的电动车离开了。事后,他又卖了电瓶,扔掉了电动车。
DNA牵出陈年旧案
没过多久,警方就抓住了张可,他交代了自己这两起犯罪事实。出人意料的是,警方对他的DNA与一些陈年积案进行了比对,竟然发现他涉嫌2000年发生在扬州的一起强奸案。见警方突然提起陈年往事,张可有些意外,但是他很快承认了那起罪行。
原来,就在2000年张可被沭阳警方抓获的前一天,他曾经在扬州用同样的方法强奸了一名女青年。由于他很快就被沭阳警方抓走并被判刑,使得这起案件迟迟未能侦破。
苏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张可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近日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人家属41万多元。
通讯员 彬法 快报记者 马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