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子口C、D、E地块经我局审核许可实施房屋拆迁。现将有关拆迁许可等事项公告如下:
房屋拆迁许可证号:宁拆许字(2009)第016号
拆迁范围:玄武区:新庄88号南京市路桥工程总公司。[拆迁范围以宁规城东用地(2007)0008号、(2007)0009号、(2007)0010号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
拆迁期限:2009-04-30至2010-04-29
如有对本行政许可不服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的60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人: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南京东部园林绿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拆迁人联系电话:83351373、85283532-8189;拆迁实施单位:南京创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拆迁实施单位电话:83912167 ;拆迁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张玉兰;拆迁评估单位:江苏金宏业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拆迁评估单位电话:84577337
请上述范围的单位和居民做好拆迁准备。
拆迁监督单位: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84706449
特此公告。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