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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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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万元的手表不算奢侈品?
吴英昨当庭翻供,称借钱是为了公司正常经营
  吴英法庭受审

  昨天上午,东阳“富姐”吴英涉嫌集资诈骗案,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涉案金额超过3.89亿元。

  庭审围绕吴英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她收到的钱是否都用于公司经营等焦点,展开激烈辩论。吴英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 吴英翻供

  公诉人指控,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个人或企业名义,采用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注册公司、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人处非法集资,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集资诈骗人民币达38985.5万元。检察院认为,吴英的集资诈骗行为牵涉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昨天上午8点多,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就挤满了人,9点25分,身穿T恤衫、长裤,扎着马尾辫、留着时尚BOBO刘海的吴英,被带上法庭。相比两年前“辉煌期”短发精干的样子,现在的吴英看上去消瘦不少。

  公诉人对吴英举证后,吴英当场翻供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我借钱是为公司经营,不是为自己享受。”    

  焦点 到底是不是诈骗

  吴英的辩护律师杨照东为吴英做了无罪辩护。

  他称,吴英的行为从本质上说是借贷,在整个借款过程中没有欺诈;其次,借款用于本色集团的经营活动,吴英本意不是非法占有这些钱,而是利用企业经营发展获得的利润再还款。

  公诉人举证称,吴英给出的利息很高,1万元日息在35元以上,最高达50元。

  “大多借款8个月的利息,就超过本金了。为支付借款的本息,吴英最后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公诉人认为,经营得再好的企业,也不可能获取这样超越借贷巨息的利润,没盈利点的公司为什么要办?明显是诈骗。

  吴英在法庭上承认,至案发,她共向民间高息借贷9亿多元,还掉本金和利息6亿元左右,剩下的3个多亿,主要用于公司投资,包括宝石原石(2300万),珠宝(1.2亿元),在湖北荆州、诸暨、东阳等地置办房产(1.4亿元),买汽车(1000多万元)等等。

  但东阳市价格评估中心认定,本色集团的资产只有1.75亿元,欠债两亿元。

  ■说法

  58万元一块手表

  她说不算奢侈品

  为了说明吴英用高息借来的钱进行个人挥霍,公诉人举证,吴英的衣服、包包都是世界顶级品牌:3万多元一件小背心、7万多元一只的坤包、4万多元一套化妆品,58万元一块手表等等。

  吴英一口否认这些属于奢侈品,并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哪些物品属于奢侈品范畴。”

  公诉人还举证,吴英一个饭局消费两三万元很平常,最多一次请客就吃掉了28万多元,还有一次娱乐消费也有20多万元。

  同时,在吴英购买的30多辆轿车中,有宝马750、宝马X5、克莱斯勒敞篷车等豪华轿车,另有6辆奥德赛商务车。案发前,吴英还购买了一辆价值300多万元的保时捷跑车。

  综合新华社《今日早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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