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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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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薪”也写进新版工资合同
“讨价还价”余地更大,工资增减、福利待遇均可协商
  面对金融危机,一些地方提出困难企业可暂缓“工资集体协商”,那南京也会采取这样的措施吗?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京从来没有提出要停止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相反,当前正是建立集体协商的有利时机。昨天,新版的《南京市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文本向社会公布,除了将工资跟着CPI涨写进合同外,还特别强调了一线职工的工资增减幅度。据统计,在南京,集体合同覆盖企业数和职工数分别达到1.8万家和100多万人。

  合同里有“涨薪”有“降薪”

  “我们公司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已经有五年了,根据上一年度的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职工工资连续涨了三年,每次都能加个百把块,到2007年底,职工平均月工资达到1400元左右。不过,从去年10月份以后,受金融危机影响,公司受到了冲击,今年1-2月份因没有订单公司还一度停产。”南京一家铜业有限公司的工会主席韩军说,公司不主张通过裁员来解决困难,而是采取了一些特殊政策,比如今年工资暂停增长,维持2007年的水平。

  “过去大家理解工资集体协商就是要‘涨工资’,但实际上,工资协商可以是加工资,也可以是减工资。”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经济情况好、企业利润多的条件下,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围绕增加工资的问题,而在目前金融风暴情况下,集体协商也是企业与员工携手共渡难关的途径。过去,工资集体合同中一直是强调工资增长或者是增长幅度不低于多少,而新版的合同,则写明了增减,比如“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总额不低于多少,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多少,比上年增(减)幅多少”。

  该负责人表示,从企业方面来讲,如果是单方面地降低薪水,必然会引起职工的不满,而通过和职工进行协商,可以减少矛盾冲突,更有利于双方的理解。其实,从劳动者的角度看,职工情愿每月少拿一点工资,也不愿意拿一笔补偿金而失业,工资协商成了双方共渡难关的制度保障。

  “讨价还价”有了充足空间

  昨天,当记者第一眼看到这份合同时,第一感觉就是随处可见空白栏。“这些空白都是等着双方去填的。过去的集体合同,大多约定单位的最低工资就是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这等于没有协商。现在的格式文本规定了本年度工资下限。”该负责人介绍说,除了最低工资标准多少由单位与职工协商决定外,还单列出双方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等补充条款,这是充分尊重单位和职工双方意愿,尽可能给劳资双方“讨价还价”留下充足空间,至于协商的内容,不只是简单地商谈工资总额的增减,还可就公积金与保险金的调整、培训、休假等福利待遇等问题展开协商。总之,工资集体协商的核心就是应该建立平等协商的长效机制,不是劳资双方临时来谈问题,而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沟通协调制度。

  突出一线职工工资增减幅度

  职工平均工资涨了,不代表一线职工就能得到实惠,有的地方领导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达到10倍以上。为了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的情况,新版的集体合同中特别提到普通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减)幅情况。

  南京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工资应与经营者年薪挂钩。职工平均工资不增长,企业负责人工资亦不能增长。一线职工年度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记者了解到,今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还将适时发布工资调整机制、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的格式文本。

  快报记者 项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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