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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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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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没做”,照样被判强奸罪
原因是他们什么都准备好了,虽因胆小而放弃,但已属于“犯罪预备”
  陈东华、杨凯和张杰坐上了王芳的一辆黑色吉利,说是要搭个顺便车。他们在车上什么也没有做,但不久之后,他们被警方抓获。近日,江都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或缓刑。

  仅仅坐一下车就付出如此的代价?原来,陈东华等三人心怀不轨,他们早已准备了尖刀、照相机等作案工具,想把女司机王芳劫持到出租屋里强奸后再拍裸照敲诈,但是最终没有得逞。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陈东华的眼睛瞄上了一个叫王芳的女人。

  陈东华是安徽人,到江都好多年了,没有正当的职业,他的朋友杨凯和张杰则是土生土长的江都人,其中杨凯还是一家工厂的保安。三人常常聚在一起喝酒玩乐。

  有一天,在酒桌上,陈东华终于把藏在心里的想法向“兄弟们”掏了出来,“王芳很漂亮,也很有钱,要不我们去搞搞她?”

  王芳是江都一个工厂的女工,有一辆黑色的吉利轿车,下班的时候,经常热心地带一些顺路的人回家。陈东华把这个想法一说出来,立即得到了其他人的附和,“要搞就搞大。”

  于是,三人开始设计一个罪案的计划:要把王芳骗到一间出租屋里,三人先把她强奸,抢走她的东西,然后拍摄她的裸照,没钱的时候就再拿着这些裸照敲诈些钱来。

  计划好之后,他们就开始分头行动了。陈东华专门去租了一间出租房,还买来了一台照相机,而杨凯则准备好了一把弹簧刀,以便王芳挣扎的时候给她点颜色瞧瞧。

  2008年11月4日18时,正是下班的时间。陈东华站在王芳必经的一个路口,看见王芳的轿车后挥手拦了下来,说请她帮个忙去一下附近的大桥镇。

  王芳让陈东华上了车。上车后,陈东华又让王芳开到前面,说要拉上他的两个兄弟一起去。这时,杨凯和张杰早已等候在前面了。

  王芳看见杨凯和张杰后,把车停了下来。杨凯绕到驾驶室门口,拉了一下车门。这是他们计划中的关键一部分,杨凯是想打开车门后,用弹簧刀威胁王芳到他们的出租屋去。但是,这个车门早已被王芳反锁了。

  没打开车门,这让杨凯非常害怕,因为这个不在他们的计划范围内,他再也不敢拿出弹簧刀来了。上车后,陈东华等三人也不敢再实施犯罪,到了目的地后乖乖地下了车。

  第二天,三人又想继续他们的计划。但是,张杰实在太害怕了,偷偷溜到派出所报案。在张杰的协助下,陈东华和杨凯不久落网。

  由于事前准备出租房和相机、搭乘被害人轿车、拉驾驶室车门,都属于准备阶段,属于犯罪预备。因此,法院以强奸罪和抢劫罪判处陈东华、杨凯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因张杰有立功表现,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通讯员 孙彪 胡杏

  快报记者 朱俊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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