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张敏 晓红 见习记者 李蓓超)小区内垃圾没人清理,物管又坐视不管怎么办?罚!近日,白下区城管部门对光华路附近某高档小区的物管开出南京首张“不作为”罚单,罚款金额为200元,原因是物业公司因未履行环卫责任人义务,致使小区内存在暴露垃圾。
近日,白下区城管接到市民举报,反映小区内有暴露垃圾堆放,“好几天了,也没有人来清理。”记者在该小区内看到,垃圾堆在花坛里,面积约4平方米。“按照规定,有物管的小区,环卫应由物管负责。”执法人员找到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要求赶快把垃圾清理掉。两天过去了,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小区发现,花坛里的垃圾“安然无恙”地躺在那儿。“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管部门可对没有履行起市容环卫责任的物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据了解,此次该物业公司为这4平方米的垃圾交了200元的“学费”。为了吸取教训,最近不少物管公司也开始做起了自查自纠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