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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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客撞大货 压死买菜老太太
· 偷盗者 先打后拍再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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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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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打出雷人标语:
偷盗者 先打后拍再上网!
  时间:昨天

  地点:湖南路

  

  快报讯(记者 杨成 )“我逛街时看到一家小店门前的告示挺有意思,说抓到小偷要先打、后拍、再上网,不知道能不能吓住小偷。”昨天,有读者向快报反映,湖南路上一家小百货店为震慑小偷,打出了一条颇具“黑色幽默”的雷人警示语。

  对小偷“先打、后拍、再上网!”,顾名思义应该是抓到小偷先痛打一顿,再拍下照片传上网曝光。痛恨小偷虽然可以理解,但此举显然不合法,商铺当真会如此“强悍”地对待小偷?记者昨天在湖南路馨禾服饰广场内找到了这家小商铺。这家主要销售小礼品百货的商铺只有十几平方米,货架上果然贴满了雷人标语,不过店内只有一个相貌文静的女孩值班,真遇到小偷,她敢打吗?

  “我们这样开架卖东西,最怕遇到手脚不干净的人。”谈到雷人的警示语,女孩流露出些许无奈。她说因为店里卖的小工艺品体积都比较小,小偷如果在衣服里藏一两件,很难发现。虽然每次丢失的小商品单价都不算太贵,但聚沙成塔也是笔不小的损失。无奈之下,小店老板才想出了这么雷人的警示语贴在店内。

  “其实这也就是说说的,发现小偷当然还是要报警依法处理。”女孩说,标语贴出来之后店里还没发现过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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