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忠春
警察的枪是拿来对准不法分子的,但吉忠春却将枪口对准了群众,他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3月24日,云南省蒙自县民警吉忠春杀人案开庭审理。昨天,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吉忠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杀人警察被判死刑
前晚,蒙自县官恒花园,潘俊家的灯一直亮着,偌大的客厅里坐满30余名亲属,他们都在焦急地等待4月13日早日到来。一家人决定,派出声势浩大的亲友团去拿判决书,人数最终达到200余人。
昨天早上8点30分,蒙自县城,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人头攒动。
200余人站满法院门口的小广场,这些人大多是潘俊的家属与亲戚。父亲潘宝贵表情凝重,他说家属与亲属之所以来那么多,是来造势的,家属最担心的是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为了这个结果,全家人已等待了20天。
随后,得到法警的允许,双方家属进入3月24日审理此案的大法庭。如往常一样,大法庭依旧座无虚席。吉忠春的家属也来到现场,其妻子杨某一脸悲伤,找个靠后位子悄悄地坐了下来。
早上9点,此案开庭,法槌声落,法官宣读了判决:吉忠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吉忠春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0万元,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辩护律师提出吉忠春有自首情节、被害人潘俊有严重过错等辩护意见,法院并未采纳。
被害人家属:“判得好”
昨天的判决,整个宣判过程简短、干净利落,从开庭到结束,仅仅用了不到10分钟。当法官宣判吉忠春死刑时,被害人家属一边就有人站起来鼓掌。其中还有人高喊:“判得好!”当法官询问潘俊的妻子许馨月等人时,他们也表示,对于判决很满意。
而吉忠春的妻子杨某听到法院的判决后失声痛哭,其亲人也一同哭了起来。一边是掌声,一边是哭泣,这种局面持续了5分钟。
潘俊的父亲潘宝贵说,等到这个判决后,家人非常高兴,这个结果对死去的儿子是一个好的交代,这个结果也是对蒙自人民一个好的交代。“至于民事部分赔偿多少我们不在乎。我们就是要杀人凶手受到法律的严惩!”
庭外,站着50余个居民,他们非常关心此案的结果。当判决结果出来后,一个居民说,这是红河州第一个警察犯罪被判死刑,意义重大。对于这个结果,他觉得非常公平,警察犯罪与百姓同罪,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尊严。有居民说,这个案子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可以给类似的案子作一个很好的参考。
吉忠春:我要上诉
“吉忠春,你还有什么要求?”宣读了判决结果后,法官问吉忠春。
“我要上诉!我要上诉!”面对判决结果,吉忠春一脸镇静,他说自己不该判那么重,他具有自首情节应被认定。
昨天下午,通过律师,记者与吉忠春的妻子杨某见面。她的眼睛变得红肿。她说,听到这个结果,她有点绝望,虽然现在还没执行,但感觉丈夫不存在了,家庭的一切担子都要自己来承担。
杨某说,丈夫杀人后没逃跑,并向民警主动交代问题,法院应认同丈夫有自首情节。在此案中,潘俊也有过错。法院应给吉忠春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吉忠春的两个儿子一个参军,一个还只有10岁。杨某说,家里不敢将结果告诉两个孩子,怕孩子无法承受。
不算自首过错在先
就庭审时争议的“吉忠春是否有自首情节?被害人潘俊是否有过错?”两个焦点,法院认为,吉忠春作案后虽未离开现场,归案后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但无自动投案的行为,不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在过错认定中,吉忠春认为,他是先鸣枪示警无效后才开枪射击潘俊的。对此,法院判决的解释是,吉忠春醉酒驾车,在倒车时险些碰撞被害人潘俊停放的车辆,过错在先;但潘俊看到两车的情况后,未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而与被告人吉忠春发生吵打,也有一定过错。虽然吉忠春归案后有一定悔罪表现,但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其犯罪后的表现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新闻回放
连开3枪致人死亡
2月13日21时许,吉忠春醉酒后驾驶蓝色起亚轿车到蒙自县天竺路官恒花园小区李国传家找人,得知要找的人不在,吉忠春准备驾车离开。在他倒车过程中,因驾驶的车与停放在小区F-1幢门前的白色别克轿车即将发生碰撞,被在旁观看的李国传紧急叫停。李国传见别克轿车的女主人许馨月来到后,向许说明情况,请许将别克轿车挪开让吉忠春倒车,许馨月便到家中叫丈夫潘俊来倒车。潘俊出来看到两辆车险些碰撞的情况后,便与吉忠春发生争吵,继而扯打。李国传和许馨月在其中劝阻,但吉、潘不听劝阻仍相互抓扯,致双方不同程度损伤。吉忠春在抓扯过程中拔出随身携带的“六四”式手枪朝潘俊连开3枪,致潘俊当场死亡。案发后,经他人报案,吉忠春在案发现场被民警抓获。综合《都市时报》《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