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制定人权国家规划
严禁刑讯逼供,慎用死刑
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我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行动计划指出,2009—2010年,新增1800万城镇就业人口,转移1800万农业劳动人口,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问题。
●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中国将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水平,其中50%以上的国家机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门要有女性领导成员。
●从2009年起,中国在三年内重点支持约2000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
●中国全面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构建全国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卫星直播及移动多媒体广播系统,推进“三网融合”。
●中国将完善监管立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被羁押者的权利与人道待遇,加大对监所执法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的力度。
●中国保证汶川地震受灾群众2009年12月底前住进新房。
●中国建设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设立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
●中国在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依法保障人身权利,严禁刑讯逼供和非法拘禁行为。严格控制并慎用死刑。慎重判处死刑,完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制度,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不执行死刑并予以减刑。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