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烟草企业利用烟盒包装信息误导消费者的情况,4月13日下午,民办科研机构“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举行专门研讨会。会上,该中心宣读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中南海”卷烟商标的申请书。
申请书指出:“中南海”系国务院和中央国家机关的所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0条的明确规定,这类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更不能对这类商标予以注册。根据该法第41条的规定,对于违反第10条并且已经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该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该中心表示,将尽快递交撤销“中南海”卷烟商标的申请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