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张艳 记者 张星)用了防腐剂,标签上却未标注,今后,像这样的包装上不如实标注食品添加剂将面临处罚,这在6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中有了明确规定。质监部门最近在南京的抽查中就发现,有3批产品使用了防腐剂或甜味剂,但未在标签中标注。目前,南京市质监局已责令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
今年6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对在标签上如实标注食品添加剂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设置了处罚条款,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