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平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介绍卖淫案件。以李某为首的八人卖淫团伙分工明确,利用QQ聊天的方式留下联系电话招揽嫖客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2008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期间,被告人李某招募卖淫妇女何某、刘某、胡某等人,并组织被告人阳某及李某、曹某三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以QQ聊天的方式招揽嫖客。被告人阳某及李某、曹某在网络上留下联系电话,每代聊成功一人,由李某发30元工资。招揽到客人后,李某将何某、刘某、胡某等人介绍给多名嫖客,在事先安排的场所从事卖淫嫖娼活动。2008年11月,以李某为首的八人卖淫团伙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招募多人后组织发布卖淫嫖娼信息,安排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阳某为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居中撮合,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徐欢 刘扬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