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晚饭和老婆拉起了家常,老婆说等小宝宝上了幼儿园,她想离开南京到外面闯一闯。我说她根本就不行,光想念小宝宝就够她受的了!老婆是个倔脾气,我说她不行她反而来劲儿了,非要跟我打赌,还要签个协议。
在老婆的强烈要求下,我起草协议。在协议中,我规定她须出去闯荡三十天以后才准回家,她斩钉截铁地说:“行!”
“那要违反了怎么办?”
“随你!”老婆一贯豪爽!
“违反了你就每年给我一万大洋!”
“行,反正你兜里的钱都归我管。”
“不妥!这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你的我的,得先离婚然后再每年给我一万!”
老婆瞪眼逼我:“你写!”
写就写,谁怕谁!末了,我注上双方签字生效,然后得意洋洋地看着自己随手起草的协议,等着老婆瘪嘴。
这时,老婆一把将协议夺过去,随即掏出手机拨通了我老爸的电话:“爸,您吃过饭了吧,他要跟我离婚呢,还叫我每年给他一万元钱,真的,协议都写好了,正逼我签字呢!”
手机交到了我手上,一百二十分贝的音量立刻从听筒里传出来!半晌,我的一句“我错了”才使音量降下来!
菱角市 张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