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生活苏州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19套空置公房16日开拍
· 老年优待证开始办理
· 名厨打擂,野菜变佳肴
· 杭州旅游消费券受青睐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4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老年优待证开始办理
  昨日上午,家住沧浪区巴里新村的李凤英老人听说能够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了,一早就赶到解放社区咨询,得到确认后,她非常开心。据了解,沧浪区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从4月10日起正式启动,今后每月办理1次。

  据介绍,与现有的苏州市的各类老年优待证只可在本地使用不同,《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实行全省一证通,老年人只要在江苏省内均可受惠。除在各旅游景点、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科技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能享受票价减半甚至免费的优待外,只要是江苏省内各市县制定的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公园等优待政策,全省范围的老年人同等享受。

  《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由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监制,此次办理对象有,居住在苏州,有常住户口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还有户口在外地及外籍的老年人,在苏州定居一年以上,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暂住证)或《居留证》也可以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暂住证;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英寸彩色照片1张;工本费2.4元/张。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到相应社区办理。

  据了解,《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的同时,苏州市原发放的《苏州市老年人优待证》和《苏州高龄优待证》仍可继续使用。

  陈泓江 朱守春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