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检医疗抗诉案
入选十大优秀案例
当事人因医疗纠纷与医院打官司,法院判决医院承担20%的赔偿责任,当事人上诉,最终获得80%的赔偿。昨日崇安区检察院主办的上述抗诉案件已经入选全省十大优秀案例。
过淦霞是一名下岗女工,1997年11月在无锡某医院接受手术过程中被误伤了胆总管,导致其八级伤残。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医院仅在20%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2005年3月,过淦霞向崇安区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受案后,针对其本人的实际情况,组织干警迅速投入案件审查。2006年3月10日,崇安区检察院建议无锡市检察院提请江苏省检察院向江苏省高级法院抗诉。2006年11月16日,经再审,法院判决赔偿责任由医院承担80%,过某承担20%。
史纯律 吴振康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