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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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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养路费6月30日前全退
  2月底全省131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取消,大量后续工作还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就其中一些焦点问题,上月底省政府在关于此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以及收费站取消的实施意见中予以了明确。

  预收的“六费”6月30日前全退

  今年1月1日起,江苏取消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不过,取消这六项收费还有些后续工作,一方面是原来欠费的,另一方面是预收了2009年的。对此,省政府规定,一方面要依法对辖区内欠缴、漏缴六项收费的车、船做好清理追缴工作,另一方面,已预收的2009年度六项收费,由车、船籍所在地交通规费征稽部门于2009年6月30日前予以全额退还。

  出租车运价与油价同向调整

  从去年底以来到3月底,4个月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了3次,这预示着今后油价的变动将更加频繁,城市车辆营运成本也将随之更多波动。就此,省政府要求继续实行出租车、长途客运的运价与成品油价格挂钩联动,运价与成品油价格同向调整。油价大幅波动时,启动油运价格联动机制。以现行出租车、长途客运运价相对应的油价为基础,各地统筹考虑油价变动、政府补贴和养路费取消等因素,通过加收或减收燃油附加、调整出租车起步价(或起步里程、车公里运价)等方式进行。

  至于油价具体涨到什么时候该调、调多少等问题,记者昨天了解到,省物价局已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具体联动方案,并加强对运价的监管,而南京等地原来制定的出租车油价联动机制,也将进一步完善。

  人员分流安置3年内完成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取消后,将按照“转岗不下岗”的要求,多渠道、多领域妥善分流安置改革涉及人员,在3年内完成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基本实现“人人有去向、不增加社会压力”的目标。省政府要求,改革期间一律不得调进、聘用新的工作人员,不得突击提拔,不得改变已有人员的身份性质。

  ■快报记者 郑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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