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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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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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装备”没了 玩家状告网游公司
  快报讯(通讯员 宣法 记者 马乐乐)一名网络游戏玩家在游戏中花6000元钱购买了一身装备,却很快被游戏方剥夺。他说对方的理由是他“买了被盗物品”,而双方几经交涉没有结果。于是这名玩家以“虚拟财产被侵犯”为由,将对方告上了法院。

  孙先生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热血传奇”是他经常光顾的一个网络游戏,对这个游戏他倾注了很大的热情。为了提高自己在游戏中的战斗力,今年年初他在游戏中花“6000元宝”向另一个玩家购买了不少装备,这些装备包括“开天、战甲、魔甲、斗笠、勋章和头盔”,自打有了这些装备后,他在游戏中操作的角色顿时威力大增。

  可是还没用多长时间,孙先生就发现自己的装备不见了。他查询发现,网站提示说装备被“冻结”。他赶紧打电话给这款游戏的经营者——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盛大公司),得到了一个让他吃惊的回答。

  “对方告诉我说,我购买的装备是网上被盗的物品,属于‘赃物’。浙江的公安人员曾经到盛大公司去调查过这个事,后来他们根据公安开出的协查函,冻结了我的这些装备,并把这些装备还给了失主。”孙先生郁闷地说。

  经过多次咨询和交涉,孙先生都无法要回那些装备,他对此感到十分不满。“我在盛大公司的‘元宝交易平台’上,与其他玩家进行买卖,对方根本没有告诉我这是偷来的,我也根本不可能知道我买的东西是不是赃物,我的善意取得怎么能不受保护呢?”他认为,根据常理被盗者的损失应当由偷盗者来赔偿才对。他还对盛大公司的解释心存疑虑:“如果公安机关仅仅出具的是协查函,那就说明这事的性质并没有最终认定,盛大公司怎么能凭协查函就把我的装备拿走呢?”

  如今,孙先生查询到,这些装备已经回到了“失主”手中,而盛大公司始终没有给他一个说法。“‘6000元宝’是花6000块钱买的,我的损失大了。”孙先生气愤地说。他觉得,盛大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的虚拟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

  于是孙先生一纸诉状将盛大公司告上了南京玄武区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装备并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昨天原本是法院开庭审理的日子,不过盛大公司已经提出了管辖异议,他们提出这个案件应当由“服务器终端所在地”的法院审理,而“热血传奇”的服务器终端在上海,应当由上海的法院来审理。目前,法院正在研究这份管辖异议,将择日作出裁决。昨天记者试图联系盛大公司,但没能联系上相关负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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