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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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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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 劫匪潜身楼道抢劫行凶
  从前年年底至去年4月,迈皋桥地区陆续发生多起劫案。多名单身女子午夜下班回家时,在偏僻的小巷子、甚至在家门口遭遇抢劫,其中一名被害女子被捅成重伤。

  这个午夜劫匪一度在当地引起恐慌。去年4月底,警方通过侦查将疑犯抓获,查明其共作案6起,抢得财物共3000元。近日,这名劫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午夜游荡的劫匪

  去年4月18日凌晨1点多,家住迈皋桥某小区的郭女士下了晚班,独自一个人走路回家。路上灯光昏暗,没有一个行人,在离家只有几十米的地方,一个黑影突然窜出。黑影手握一把明晃晃的刀,对着郭女士的面部刺过来。郭女士大惊失色,用包挡住面部。黑影顺势一低手,刀子捅进了郭女士的腹部。“救命啊!”郭女士瘫倒在地,无力地呼喊着,黑影则趁机抢走了郭女士的包。

  事后郭女士挣扎着回到家中,其丈夫连忙将其送往医院并报警。经检查郭女士已经构成重伤,她向警方描述,劫匪是一个30多岁的矮个男子,圆圆的脸。

  去年4月19日晚上11点左右,迈皋桥另一小区的宋小姐已经走到楼梯口,突然窜出一名男子,手持一个扳手威胁她把钱交出来。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男子一把将其推倒在地,抢过挎包转身就跑。她报警说,抢她的男子1米6出头,圆圆的脸。第二天,宋小姐在楼道里发现了被抢的挎包,证件等还都在,100多元现金和手机、U盘等物品不见了。

  被抢手机竟有通话记录

  根据被害人所描述的劫匪特征,这两起案件应该是同一人所为。而该地区2007年11月底、12月中旬,2008年1月底、3月底都发生过单身女子半夜回家时遭抢劫的案件。警方分析,多起案件极有可能都是此人所为。

  因为该地区连发抢劫案,居民们开始出现恐慌情绪。警方立即组成重案组,对多起案件重新梳理,一个重要的线索浮出水面。去年3月27日凌晨,家住该地的刘女士下班回家时,被突然冲出的疑犯撞倒在地。随后,疑犯用刀划伤了刘女士的脖子,然后将包抢走,里面有6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警方发现,刘女士的这部手机有人在使用,便很快找到使用者。使用手机的人告诉警方,手机是邻居王大妈送给他的。警方找到王大妈询问,王大妈说,手机是她儿子捡到的。

  去年4月22日,王大妈的儿子张林被警方抓获。经几名被害人辨认,抢包的人就是张林。据查,张林住得不远,其母亲在案发小区内做杂工。每次作案时,他都是骑自行车或者步行来到小区附近,物色好单身女子后尾随寻找机会。去年3月27日凌晨抢了包之后,张林将手机藏在母亲工作的地方,没想到被母亲发现。张林只好谎称是捡来的手机。这一疏漏,导致张林落网。

  劫匪被判无期徒刑

  张林今年33岁,小学文化。曾因抢劫、抢夺等罪,3次被判刑。2007年8月刑满释放后,张林没有收入来源,再次走上了抢劫的道路。因为长得矮小,他便选择在半夜里,在自己熟悉的地方,向单身女性下手。从2007年11月至2008年4月,张林一共抢劫6起,抢得财物3000元。

  近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张林提供法律援助。张林称,他在2008年4月19日抢劫宋小姐后,骑自行车一路跑远,但是后来又回到案发现场,将证件放在案发的楼道里,因为“这些东西对人家比较重要,所以送回去。”

  辩护律师认为,张林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代了罪行,应该酌情从轻处罚,此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同时,法院认为张林系累犯,应该从重处罚。最后,法院判处张林无期徒刑。(文中人物为化名)

  通讯员 小杨 惠玲

  快报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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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逃跑 竟用布袋罩住被抢者

  前天下午,浦口沿江镇一处暂住房内,两个男子正在呼呼大睡。突然“哗啦”一声,房门打开了,警察冲进房内。

  沉睡的两人都是抢劫嫌犯,今年3月份至4月初,两人在深夜用水果刀威逼受害人实施抢劫,而后用布袋子套住受害人头部掩护自己逃跑,他们用此手法先后抢劫5起。

  深夜玄武湖边抢劫

  4月3日深夜11点45分左右,来自广东汕头的王先生从南京火车站候车室内走出来透透气。在附近转悠一会儿,王先生来到火车站广场对面的公厕,一番洗漱后转身离开。

  此刻的他并不知道,黑暗中两名男子早已将他盯上,紧紧跟在其身后。刚走出不到10米远,一名男子突然从背后,猛然扣住王先生的脖子,另一男子抽出尖水果刀抵在王先生腹部。“快把钱、手机交出来!”男子低声威胁道。王先生惊吓中扭动身体奋力挣扎呼叫,并顺势将装有人民币1千余元、港币两千余元的黑皮包丢进草丛中。

  此时,锋利的刀刃划过王先生手指,鲜血喷涌而出。两名男子趁机迅速搜身,将其手机抢走。随后一人竟掏出一只无纺布袋子,套在王先生头上。“蹲下,不许动!否则要你的命!”一名男子呵斥道。另一人从草丛里找到黑皮包。见财物全部到手,两人撒腿就跑。

  等两名歹徒跑远后,王先生踉踉跄跄地往韶山路派出所跑去。

  四天后两人睡梦中落网

  接警后,玄武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韶山路派出所组成专案组,立即展开调查。警方先在案发现场搜索,发现作案工具——一把长达十几厘米的水果刀,同时调出监控录像,确定了嫌疑人大概体貌及逃窜方向。

  4月6日,专案组又接到一条十分重要的线索,嫌疑人使用受害人王先生的手机向其亲友群发了一条短消息。“我被抢劫了,急用钱,快向这张银行卡上打钱。”

  根据短消息留下的银行卡号,警方查到银行卡主为一名叫梁晨的盱眙人,便立即追查找到他,并了解到原来梁晨将该银行卡借给了表弟刘亮。今年才20岁出头的刘亮平时与另一名男子齐子林暂住在浦口区沿江镇。两人平时白天睡觉,晚上出来活动。

  前天下午4点左右,警方摸清两人暂住地具体地址,立刻实施抓捕,将睡梦中的两人抓获,当场缴获手机多部、钱夹及港币等财物。

  经审问,两人对这起抢劫案供认不讳。警方查明,两人还实施了另四起抢劫。

  (文中嫌疑人均系化名)

  特约记者 杨维斌

  快报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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