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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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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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低价维保背后有陷阱
质检部门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
  4月7日,苏州市质检部门发布关于电梯维护低价背后的种种猫腻和陷阱,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

  到目前为止,全市电梯制造及有本地资质的维保单位已超过70家,加上大量外地资质的电梯维保队伍派员参加电梯维保市场的争夺,参与苏州电梯维保竞争的维保单位总数达130家。激烈的竞争,加上物业公司的主观要求,导致低价竞争成为市场主流,而低价必然导致电梯维修保养的“低质”。

  电梯是载人的特种设备,其安全性和可靠性是必须关注的问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使用中的电梯须由专业的维保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安全检查。但是,由于电梯维保长期处于卖方市场,加上物业公司考量成本及短期行为,貌似低价的电梯维保合同一旦签订,电梯维保单位为了追求利润空间,往往在电梯保养时间、项目及质量上玩猫腻(少做项目或工序不到位),导致电梯部件寿命降低,或因小毛病维修不及时导致更换重要部件(需另付费),甚至不少维保人员通过虚报更换零件的价格从中牟利。维保质量下降,受害的只能是全体业主,毕竟在设备突然出现故障,到维修结束时,业主们不能乘坐电梯。而且电梯常出故障,一旦在外人进入故障电梯时,易发生关人、掉层等安全事故。更不用说,电梯寿命缩短后加剧了更换电梯的频率,其费用需要全体业主埋单。

  报告称,一些电梯制造单位,在竞争新安装的电梯合同时,非理性地延长免保期,最长的达五年。按规定,在电梯免保期间更换任何部件均需由电梯制造单位付费,但如果在免保期内的电梯出现主板等价高的重要部件损坏时,其治下的维保单位或委托的负责新梯全保业务的维保公司自有“张良计”,从其他地方维保的属于“半保”(一般包括200元以下零件的免费更换)或“清保”(不含零件更换费用)的电梯上换下好的主板到免保的电梯上,就省下了1万多元的零件费。而只签订“半保”或“清保”合同的电梯使用者则莫明其妙被告知电梯坏了,需要支付费用大修,这恐怕快成了一些不负责任的维保单位低价竞争的不当手段。

  更有甚者,个别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阴阳合同,骗取电梯专项基金,请业主委员会在受理电梯改造或大修申请时擦亮眼睛,请专业人士鉴定一下,电梯是否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维修或改造。苏见 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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