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板推出和新股发行改革呼声渐起的时候,由于在2002年部分股权交易程序上有瑕疵,立立电子成为中国证券史上第一例募集资金到账但首发遇阻的公司。这在一定程度上暗示:今后新股发行监管将趋严,对于存在问题的公司不会姑息。
立立电子事件,也打破了“新股不败”的神话。首发重审被否的可能性,使得申购新股也应考虑公司质地和治理结构的风险。虽然立立电子公告,公司所募集资金将按发行价加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人。但对于投资者而言,中签资金冻结近一年付出的机会成本也不可忽视。
这意味着,未来申购新股同样须承担相应的风险,是市场化发行的要义,也是培育机构竞争力的关键。
而从发行监管的角度看,证监会通过会后事项审议,也可监控首发后上市公司的变化。对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文件重新进行审核,不仅仅是监管的延续,也是给市场一记警钟,新股申购也应考虑“过会后”存在的风险。
专家指出,发审制度是我国证券发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在退市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发审门槛适度抬高,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近期推出的创业板上市规则也体现了这一取向。据《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