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4版:文娱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小团圆》推迟两日上市
· 卫诗的祸闯大了
· 江苏作家为农民赠书
· 《夜来香》许亚军客串编剧
· 刘德华婚礼延至27日后
· 王学兵孙宁登记结婚
· “艳照门”被告不认罪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9 年 4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论坛 博客 推荐  
“艳照门”被告不认罪
  艺人陈冠希的艳照被人网上发布的案件,前天早上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正式开审,预计审讯10天。当天没有证人出席,法庭仅是读了一下陈冠希在加拿大法庭的供词,但被告史可隽拒不认罪。

  23岁的被告史可隽是某电脑公司职员,他被指控有“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计算机”等三项罪名。闻闻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