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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被告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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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4 月 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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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被告不认罪
艺人陈冠希的艳照被人网上发布的案件,前天早上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正式开审,预计审讯10天。当天没有证人出席,法庭仅是读了一下陈冠希在加拿大法庭的供词,但被告史可隽拒不认罪。
23岁的被告史可隽是某电脑公司职员,他被指控有“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计算机”等三项罪名。闻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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