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聚焦新医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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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上半年将启动医保看病异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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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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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上半年将启动医保看病异地结算
  江苏上半年将启动医保看

  病异地结算

  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工、自由职业者、大学生等人群也将尽快纳入医保

  医改新方案在千呼万唤中出台了。我们欣慰地看到,与很多城市相比,江苏医改走在了全国前列,我们得到了更好的医疗保障。但医改之路毕竟任重道远,我们关心的是:今后,我们看病是不是可以少花钱?药价能否更便宜?医生看病能不能更仔细?这一切,有待新医改给我们答案。

  我国今后三年将推行医保异地结算

  新医改要求

  江苏

  异地结算方案完成,就差联网了

  泰州的于大爷患有脑血栓,退休后到南京的女儿家住。可是,没住两个月,就叫了两次120抢救,费用都是自己掏的。因为泰州的医保卡在南京不能用,要想报销必须回老家,老人觉得十分麻烦,来来回回的路费钱可能都超过了实际报销费用——但如今,这样的情况很快将改变。昨天,江苏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胡大洋向记者透露,今年上半年将启动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的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方案现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计算机技术方面的准备工作,全省力争到今年底全面实现联网结算。

  据统计,2007年江苏省参保职工异地就医人数为26.58万人,约占参保人数的2%;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为14.17亿元,占职工医保全部医疗费用的8.16%。异地就医人群中,退休人员为15.87万人,占59.71%,占参保退休人员总数的4.34%。异地就医人群主要有异地安置、异地工作和转外就医等情况,其中异地安置和异地工作人员占异地就医总人数的75.80%。异地就医人员主要流向是在本省范围内,占全省异地就医人数的62.81%,流向省外就医的占37.19%,其中流向上海的为17.09%。

  记者了解到,由于江苏省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仍为县级统筹,地区之间医疗保险政策不一、待遇不一,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和费用报销难题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难。异地就医事后的费用报销方式和较长的报销审核周期,对收入较低、垫付资金较多的参保对象来说加重了负担。同时由于参保地与就医地实行的医保政策不同,难免会有部分医疗费用超出参保地医保规定范围,最终只能由参保人员承担,产生的实际费用一般要超出参保地水平,无形中加重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其次是异地就医费用报销难,首先是异地就医人员普遍反映报销不方便,这部分人员以老弱病残者居多,行动不便,却要往返于就医地参保地。另外,医疗费用报销审核要求高,周期长,需备齐各类票据明细,如果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一律不予报销,造成了异地就医报销难。最后,还涉及到异地就医行为监管难的问题。

  对此,胡大洋表示,为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的报销结算,江苏将逐步推进该项工作。第一步,就是先解决各省辖市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管理服务及费用结算问题,目前苏州、南通、泰州、镇江等市已在本市范围内实现了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的刷卡就医和费用联网结算,南京也将于今年二季度实现医疗保险市和所有区县刷卡就诊结算。

  第二步,就是省级层面出台异地就医省内结算政策,在省医保中心建立异地就医信息系统中心平台,依托金保工程网络与全省各统筹地区联网,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在就医地领取医保卡并按参保地医保政策刷卡结算。比如上述案例中的于大爷,到南京女儿家长期居住后,就可以先到南京医保中心领取一张医保卡,以后到南京医保定点医院看病时就可以直接刷卡实时结算(报销标准仍按参保地泰州职工医保政策),个人不用再垫付费用,而最后是由泰州医保中心和南京医保中心定期结账。

  “当然,要最终实现异地就医全省联网结算‘一卡通’目标,我们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胡大洋举例说,他们将按就诊内容分步推进:先是住院治疗费用结算,然后是门诊费用结算,逐步过渡到全部医药费用结算;同时,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分批放开,先是少部分三级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然后是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逐步过渡到全部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按业务层次也分步实施,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然后推广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再逐步过渡到工伤、生育保险。

  快报记者 项凤华 都怡文

  新医改要求

  三年内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全民;

  就业稳定并签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医保

  江苏

  三类困难人群今年纳入保障

  新医改方案昨天一出炉,“医保”再度成焦点。对于江苏来说,结合新医改方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在未来会有哪些新举措?记者昨天从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得到最新消息,包括农民工医保关系转移在内,江苏将会有四大新政策陆续推开。

  新政一:500万流动农民工医保可转移接续

  现状:根据江苏省劳动部门统计,目前全省城乡之间流动的农民工有900多万人,其中有稳定劳动关系的有400多万人,这类人员多数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除了这400万人以外,没有稳定劳动关系、经常性在城乡之间、地域之间、职业之间流动的还有500万人,这些流动农民工有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有的参加了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

  省劳动部门透露,为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保问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与其他职工同样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可暂时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或大病医疗保险,并根据经济承受能力的提高逐步转为参加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或大病医疗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对于其他农民工可在务工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新政二:3类困难人群尽快纳入保障大伞

  现状:截至2008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996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82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覆盖城镇3.18亿人口。江苏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分别为1604万人、1233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4400万人,整体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为早日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当前的重点是对各项制度内尚未参保的人群“拾遗补缺”,尽快纳入到覆盖范围中。一是逐步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通过财政补助、多方负担等缴费方式解决筹资难题。二是加快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保工作,增强制度的可选择性,做好中断缴费人员的续保工作。三是全面推进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充分利用高校组织作用和高校现有医疗机构资源,采用适合其特点的参保推进方式和待遇结算办法,为大学生提供便捷的参保缴费和费用报销服务。

  新政三:医疗保险引入“谈判机制”

  现状:2007年,江苏省参保职工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76.23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6239.65元,参保城镇居民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59.37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4751.36元。据卫生部门统计,2007年我省全部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144.18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6781.81元。参保职工和居民的门诊、住院人均医疗费用均低于社会平均水平。

  省医保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医疗卫生是一个特殊行业,医院与患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医疗保障说到底是参保人员“团购”医疗服务的“代理人”。作为一种第三方付费机制,既要保证参保人员必要医疗费用的支付,又要保证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健康运行,所以很有必要引入“谈判机制”。

  所谓的“谈判机制”,是指医疗保险“代理人”为了降低参保人员的支出,与定点医疗机构“谈”、与定点药店“谈”。在坚持减轻参保患者经济负担的原则下,通过谈判降低医药费用价格,使参保人员享受到优惠的医疗服务。一方面,医疗保险通过扩大覆盖面,增强对医疗机构的“团购”和谈判的力量,降低参保人员享受医疗服务成本。另一方面,医疗保险作为第三方监督的角色,通过费用结算、监督检查,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进行控制,促使医疗机构规范行为,降低医疗费用,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

  新政四: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到18万元

  现状:记者了解到,江苏不少城市都取消了大病报销最高封顶限额,例如苏州在2006年就不再设“封顶线”。南京目前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6万元,在此基础上,大病救助基金本来有20万元的最高封顶限额也已经取消。从居民医保来看,目前江苏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年80元,南京目前的最高报销限额为8万元,而江苏各个统筹区最低的报销限额也有6万元。

  根据新医改方案,2010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要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从而有效减轻大重病患者个人的医药费用负担。以江苏为例,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约为3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1.8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57元。按照上述要求,江苏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将分别提高到18万元、10万和5万元左右。

  此外,国家要求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因此明年江苏也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快报记者 项凤华 都怡文

  我们担心

  今后看病会不会更贵?

  要交药费、检查费、药事费

  今后看病会不会更贵?

  面对洋洋洒洒的医改方案,老百姓最关心的其实很简单:“看病是不是能少花些钱?”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得逐个分析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药品价格,二是医疗服务即各项检查的费用,三是新提出的“药事费”由谁买单。

  药品价格会不会降低?

  “说得比较笼统不够具体。”对医改方案中关于新的药品定价机制,不少业内人士这样评价。根据方案,今后将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但是究竟怎么个“控制”法,差率如何确定,预计则是下一步实施细则中才可能明确的事。

  江苏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未来的改革目标是实行零差率,但预计过渡期间仍将采取现在的差别定价。记者了解到,现行的流通环节差价率是15%,即医院可以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15%销售。不过很显然,药品进价越高,实际利润空间越大,这无法杜绝医院多开高价药的做法。

  不过,医改方案中提出的基本药物制度和廉价药品价格政策则对患者是个利好。近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国家已经25次较大规模降低药品价格。今年在医改方案实施后,将继续执行控制药品价格的定价方针。

  医疗服务价格会不会上涨?

  从“以药养医”到“以技养医”,医改方案提出了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举措,并将此作为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一个重要部分。这是不是意味着,今后去医院拍片、做CT,戳个针打点滴都要多花钱?

  江苏省物价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一问题得综合到药品价格降低、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投入的总体背景下来看,可能部分医疗服务的价格是上涨的,但是因为药价的降低、医保报销比例的增加,患者的总体支出还是下降的。不过光就医疗服务价格而言,近年来国家一直是持上调及完善原则。不过,在一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上调的同时,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年内则要逐步降低,具体的方案还将待医改方案细则出台以及政府投入的情况而定。

  “药事费”会不会让患者多掏钱?

  在医改方案中,人们听到了一个新名词“药事费”,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费用,会让患者买单吗?省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解释说,简单地说,现在所有的药方由医生开出后,患者直接就到药房取药了,但是对所开药品的疗效、有无副作用等问题,诊疗医生未必完全清楚,而今后所有药方都要经过执业药师的审核,由此便产生了“药事费”,这其实也是医院补偿机制的一种。

  对很多人关心的这项费用会否增加患者负担的问题,有关人士称,可能性比较大的是由医保报销。而且,真正确立并收取这项费用,预计还得等上较长一段时间。

  快报记者 郑春平

  我们担心

  药品招标被“潜规则”?

  地方政府预留操作空间

  药品招标被“潜规则”?

  新医改方案中,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兼具。而其中有关药品招标采购和定价机制的改革,则被有关观点指称是为地方政府“保留了操作空间”。如何杜绝这其中可能存在的腐败与权力寻租,成为“看病难看病贵”之外的重要话题。

  从公开层面看,基本药物将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加价流程,降低药价。其次,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如果真正都是阳光操作,这些都是很好的措施。”一位多年从事医药行业管理工作、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关键问题在于,一些举措到了实际执行中往往会“走样”。

  药品产销企业每年最为忙碌的“大事”就数招标了,这里猫腻也最大。

  业内人士认为,当务之急应该同时出台有效的监管措施,严格堵住可能继续存在的腐败与权力寻租空间,这样才能真正有效降低药价。

  快报记者 郑春平

  我们还担心

  忙着赶场看病不仔细?

  允许医生多点执业

  忙着赶场看病不仔细?

  新医改方案出台后,医生可以在多家医院行医将逐渐成为现实——尽管这个现象早已存在,但是很多医生对这个政策的出台仍然非常激动,拍手叫好,甚至乐观表示,午间、夜间门诊由于这一政策的出台而变得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不过,不少市民对医生“走穴”将合法也表示了担忧。

  期待医改能给病人带来更多实惠     IC图

  医生多个身份很正常

  南京一家医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现象在南京甚至在全国都不少见。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告诉记者,就他了解来看,有的医生甚至有四五个身份,很多人都打擦边球,以“会诊”等名义,到另外一家医院坐诊。

  采访中,很多医生都透露着无奈,“在原来的大医院,如果一个星期全是你的门诊,那么科室的年轻人容易受到压制,时间一长,年轻人也有意见”,一个医生告诉记者。另外,从服务病人的角度看,很多病人了解的渠道很少,往往来到这个医院,才知道有看这个病的医生,因此多一家医院坐诊,可以多一些病人。“在多家医院看病的专家基本上都是名医,否则也没有人请你去坐诊啊。这些人已经达到事业的顶峰了,不可能为了经济原因去流动的。严格说,和所谓的走穴不是一回事”,这位专家告诉记者,在国外,医生只要有“执照”,到哪都可以看病,甚至可以自己开诊所;而在国内,由于与国家的法规相违背,医生只能打“擦边球”。

  让名医更多地“走走”

  其实,允许医生流动优点很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第一,实际上有能力到多家医院坐诊的医生都是名医,是业内的权威。很多医生退休后,积累了大量的临床经验,如果医生固定一个地方,那么这部分人才就被浪费了。第二,县级医院、社区医院无法让一个名医永远留在身边。所以,允许医生流动,县级医院往往可以将名医临时请过去坐诊,病人也不用来回奔波了。

  此外,允许医生流动后,午间门诊或许能成为现实。因为医生的作息时间不受限制了,可利用的空间也大了。

  市民:很欢迎也很担心

  医生多点执医,南京市民的态度如何呢?家住鼓楼的罗女士告诉记者,感觉这个方法还是挺好的,以后可能在社区就能看到好的医生了;而且去大医院看病太难,允许医生流动后,一些退休的老医生也能发挥余热了。

  不过,也有市民表示了自己的担心:医生来去匆匆,看病时就可能不仔细了;而且医生流动性增大后,往往不太定点,下次就不容易找到了。如果参与了抢救,以后万一有个差错,到底是谁的责任?这就可能纠缠不清。

  医院:担心人才流失

  南京一家医院的负责人则对此有点担心。他告诉记者,目前中国医生的身份还很模糊,到底是“职业人”,还是“社会人”,没有人能给出准确答案。现在医生还属于各个医院管理,也就是单位管理,养老保险、工资,都是单位缴纳或者发放。一旦允许医生流动后,原来的管理医院肯定心有不甘。这里面的关系到底如何理顺,还需要一个长期过程。

  采访中,专家告诉记者,医院内部还要进行改革,这也是新医改里提出的,要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然后才能对医生的身份进行确认。

  快报记者 刘峻 张星

  ■分析

  如何看待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取向

  据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韩洁) 为了降低患者过高的药品支出费用和制止医疗机构“以药补医”行为,本周公布的新医改方案明确了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取向,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余晖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一政策取向必然会导致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投入的增加,但从医改《意见》中可以发现,政府对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是不同的,而且并非完全由政府投入的增加来弥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损失。

  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改意见提出要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对此,余晖指出,实行这一政策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确实要减少一块,政府也将加大对其的投入力度,但这并非意味着减少的这部分药品加成收入要由政府专项补助直接置换。

  “取消药品加成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成本能够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补偿渠道共同得到补偿,从而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再以药补医、以医补防。”余晖说。

  对于公立医院,医改方案规定,将通过三年的试点,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今后公立医院要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对此,余晖说,对于看病就医的患者来说,虽然增加了几元钱的药事服务费支出,但却大大减轻了医院以往多开药、开高价药带来的负担。而通过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使其真正反映医疗服务成本,能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劳务价值。

  为何没提全额拨款

  保障公立医院人员经费

  据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记者韩洁) 最新公布的医改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中,并没有提出政府对公立医院“保工资、保福利”的全额保障政策。对此,记者7日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财税研究所副所长王俊。

  王俊认为,之所以这样,主要有三个原因:

  首先是为了防止财政资金浪费。王俊说,我国一直致力于建立服务提供与筹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医疗卫生体制,这决定了公立医院将获得比较稳定的业务收入来源,其中包括医疗保障基金和个人付费支出等,而这些收入已经包含了对人力成本的补偿,这是公立医院与公立学校等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最大的区别。

  “所以,如果政府一方面像对待公立学校教师一样,对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工资福利提供全额保障,一方面又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投入大量资金,就会形成重复补助、重复保障的问题,导致财政资金浪费,不利于医疗资源合理配置。”王俊说。

  其次,王俊认为,实现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保障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我国现有财力尚无法承担和维系。此外,王俊认为,公立医院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也无助于医疗服务质量改进和居民健康的保障。

  王俊建议,在此情况下,政府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推动改革:第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体制。第二,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第三,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对公立医院的趋利行为产生制约作用。第四,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第三方付费的监督作用。

  新医改    在哪?

  方向确定,目标确立,投入明确……随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公布,新一轮医改正式起航。《意见》和《实施方案》能否保证医改顺利驶向成功的彼岸?

  一些业内人士和专家强调,深化医改的道路上布满“荆棘”,不仅要把握住改革的总体方向,还要注意制度的细节完善和对政策执行的监督规范,以避免走弯路甚至是偏离航向。

  如何处理好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公立医院改革是最大的难题。”参与多次医改政策制订的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说,公立医院改革必须处理好“维护公益性”和“调动积极性”之间的关系。

  多年来,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公立医院创收趋利明显,公益性严重弱化。“公立医院的维持、运行和发展主要资金来源是服务收费。”刘新明指出,由于医患信息的不对等,医院在提供服务中有过多自身利益考虑时,诱导需求很容易产生,无形中就会增加群众看病负担。

  此外,刘新明指出,能否调动医务人员“维护公益性”而非创收的积极性,是公立医院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部长葛延风认为,公立医院改革在完善补偿机制同时,更重要的是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必须探索新的制度激励医务人员积极性,如建立竞争性的人事制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等,用管理手段来解决医疗服务的效率问题。

  医保的投入能否真正成为老百姓的实惠?

  目前,在医疗保障水平有限的同时,医保实施过程中还有医药费“水涨船高”和“过度治疗”的现象。由于医疗的专业性以及医疗过程的复杂性,强有效的监管也是医疗保障面临的难题之一。从医14年的网友“李新”列举了身边的例子:一个阑尾炎手术成本约700元,如今在乡镇卫生院也要花3000元左右,按照当地70%的医保报销比例,患者仍然要掏近千元。政府投的钱并没有真正给老百姓带来实惠。

  葛延风说:“医保的筹资水平需要根据国家经济水平逐步提高,而在目前筹资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更要合理有效地使用医保资金,重点投入健康绩效好的领域,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同时,要加强监管,通过完善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每个细节,让公共投入真正变为老百姓的福利。”

  公共卫生服务如何避免“走过场”?

  《意见》及《实施方案》中明确,要“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我国还将确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公共卫生服务是预防疾病、增进健康最有效、经济的手段。”刘新明说,但公共卫生服务要发挥作用,首先需要有机制让“预防”做起来。因为公共卫生服务不像治疗那样在短时间内见效,所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难点在于如何确保这些工作落到实处并起到实效,而不是“轰轰烈烈一阵子,热热闹闹一会儿,过后又恢复老样子”的“走过场”。

  刘新明指出,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应建立科学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不仅重视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还要重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如疾病控制率、疫苗接种率、群众满意率等。

  如何走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困境?

  大医院里常常人满为患,挂号犹如春运期间买车票,“一号难求”;而在基层社区、尤其是偏远农村的医疗机构则冷冷清清,有近一半的医疗设施几近闲置。根据《意见》,我国将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葛延风说,建立多层次的医疗服务体系是解决“看病难”的重要措施。但是如何让老百姓改变就诊习惯、接受并认可基层的医疗服务是目前的难题。这不仅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硬件建设,基层人才建设更为任重道远。

  刘新明坦承:“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才是最伤脑筋的事。”

  这次医改提出,将在大医院建立大规模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卫生部长陈竺说,这将是一个走出人才困境的“牵牛鼻”之举。更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大医院经过正规培训后,可以下到基层工作。

  基本药物制度能否让药价“应声而降”?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医改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葛延风说,推进这一制度旨在降低费用,是保证老百姓有药可用,用得起药,能合理用药的手段。《意见》中明确,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但是基本药物目录如何建立?如何保障它的生产和供应?这一系列问题在我国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用基本药物制度真正解决“看病贵”问题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针对药价虚高的问题,我国此前已对药品采取招标采购。然而由于“以药养医”机制的存在,出现了药价越招越高、廉价药一招就死的怪现象。

  专家指出,此前的教训表明,“招标不能唯价格论,一定要招数量。药品的生产数量在很大程度上会决定价格。”她说,考虑招标的因素,首先应是药品的质量,然后是数量,最后才是价格。

  刘新明也指出,基本药物不等于便宜药、廉价药,而是临床必需的,使用方便,价格合理。而如何确保建立一条招标透明、定价合理、使用规范的完整链条,才是让老百姓享受到物美价廉药品、为其解决“看病贵”难题的关键。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朱长浩也表示,基本药物的关键在于确保临床使用,医疗机构能否尽快实行改革,才是能否实现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解决“看病贵”问题的关键所在。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周婷玉 江国成 崔静

  ■保障

  江苏今年将给

  医疗卫生“多投钱”

  卫生投入政府占“主导”,政府“买单”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这次医改方案惠及民生的主要体现之一,这对江苏而言并不陌生。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08年起该省就开始改革财政资金补助方式,制定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今年对照医改方案,江苏还将在卫生投入机制、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对公立医院的改革,各界一致评价“要看政府给多少钱”。医改方案中提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对卫生的投入。记者了解到,在2月底举行的全省财政社保工作会议上,江苏已明确提出将支持医改方案的实施,加大医疗卫生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费用的比重。

  按照国际惯例,政府投入占卫生费用的比重通常在10%-20%之间,而江苏目前在5%-7%之间,这在我国已经算是比较高的。在医改方案实施后,江苏将继续加大医疗卫生投入的力度,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费用的比重。

  此外,“社区卫生服务定点机构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2008年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出台的《江苏省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暂行办法(试行)》中,就已经对医改方案中提出的“政府购买服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为各地提供了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参考项目,要求各地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数量、质量等核定财政补助。例如,常州实行的是“六免两减”服务,即免收挂号、诊疗、一类疫苗接种、健康档案、康复训练、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项目费用,检查和治疗费用减免10%,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据悉,今年在医改方案的框架下,江苏还将对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做进一步推进。快报记者 郑春平

  南京即将成立

  医改领导小组

  快报讯(记者刘峻) 新的医改方案出台后,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表示,南京即将成立医改领导小组,稳步推进南京市医疗卫生制度的各项改革。

  陈天明表示,建立政府主导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回归公益性,这符合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属性和固有特点,近6年来南京卫生的亮点都体现了政府的公益性质。他表示,今年南京继续深化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努力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均次费用要比三级医院低50%以上,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55%以上。

  陈天明介绍说,国家提出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而在去年,南京已经达到人均15元,今年是人均17元到19元,明年人均20元到24元,应该说,南京已经远远超过了国家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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