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3版:汽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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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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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生常谈
遭遇山寨
  山寨,由盛而衰,短暂得像南京的春天。

  山寨笔记本电脑冒了个头就死翘翘了,因为正牌货不仅品质有保障,价格也比山寨货贵不了多少。

  山寨手机与正牌手机的关系也越来越像笔记本的情形。

  而且,最近发生的山寨手机腰间爆炸的事故,会让更多的人敬而远之。

  幸好汽车没有山寨。

  山寨汽车上不了牌上不了路。

  就算有,也是披着正牌外衣的,那叫“克隆”。

  细数起来,“山寨”的近义词颇多。

  克隆算一个,中性,甚至有点褒义。

  拷贝、模仿也差不多,抄袭则算贬义。

  这些日子,我和同仁们为五一汽车展的筹备事宜奔忙。

  忽一日,在经销商处发现了“山寨版”的招商邀请函。

  我们有“汽车宝贝大赛”,它有;

  我们有“汽车生活数码摄影大赛”,它也有;

  我们有“南京市民喜爱的家庭用车评比”,它还有。

  它的最初版本中甚至还有少儿画汽车大赛——那是我们去年的版本。

  这不能算抄袭。

  一则,入门费用出奇的低——山寨版的典型特征之一。

  二则,最新版本做了微调,舍弃了少儿画,“大赛”“评比”的名称也有改动——似是而非,山寨版的典型特征之二。

  被人轻而易举地“山寨”了,不是“敌人”狡猾,而是我们无能。

  谢谢这家广告公司的文案,他教会了我们什么叫“技术含量”。

  他也将教会更多的人:珍惜生命,远离山寨。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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