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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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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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里,“款姐”只点最便宜的菜
原来是为了假钞换真钱,顺便再偷点东西
  开着轿车的两名时髦女郎,进入饭店后却只点了一道价值10元钱的特价菜。就在店主张某感到有些奇怪时,突然发现刚刚收下的百元钞票竟是假币,而自己放在桌子上的手机也不翼而飞!

  时隔20多天后,当两名时髦女子再次出现在朋友的饭店中表演“特价菜”骗局时,张某悄悄拨打了报警电话。自此,发生在浦口、六合等处的数起抢夺、偷窃案件浮出水面。

  “款姐”只点便宜菜

  浦口区江浦街道有个北门美食一条街,主要客源都是在校大学生,各家小店都以薄利多销为主。2009年2月16日傍晚,美食街上的小店生意和往常一样红火。这时,一辆红色轿车停在“君再来”小饭店门前,两名打扮时髦的中年女子从车上下来,径直走进店中。这样的“款姐”自然受到店家的热情接待。在看了菜单后,两人很慎重地只点了一道当日特价菜,价值10元的“炒鸡翅”,还嘱咐服务员要外带。服务员有些疑惑地看了一下两人,礼貌地解释道:“特价菜不能单点,需要配点一些其他的菜。”两名女子很不情愿地又加点了一道价值五元的青椒土豆丝。

  很快,两道菜被打包送到两名女子面前,其中一个头发微卷的中年女子给收银台递去一张百元大钞。就在收银员找钱的时候,店主张某放在柜台上的一部手机已经悄悄地被卷发女子放进包内。接过张某找来的八十五元零钱后,两名女子拎着菜,上了那辆红色轿车,很快消失在幕色中。

  没过多久,店主发现放在收银台上的手机不见了,凭着直觉,他下意识地看了一下刚才那张百元大钞,经仔细辨认,竟是一张假钞!店主随即追出店外,但早已不见两人的踪影。

  店主偷偷报了警

  时间到了3月3日,连续几天下雨,学生都在宿舍里歇着,小店的生意比较清淡,“君再来”小店的店主张某便约上好友,共同前往美食街上新开的一家“大旺”排档,给店主捧场。

  正当大家聊着今天的特价菜“酸菜鱼”是用乌鱼做还是用青鱼做时,一辆红色轿车过来了,停在“大旺”的门口。同样是两名打扮入时的中年妇女走进店中,直接跟老板说,上一盆二十块钱的“酸菜鱼”,要外带,并随手付给老板一张百元大钞。店主忙着和朋友聊天,也没细看,直接找了八十元给了两名女子。整个过程被“君再来”店主张某一直注视着,因为他认出,这两名女子就是上次去他店里的。很快,张某拨打了报警电话。

  几分钟后,还在店中等着上菜的两名女子没有等到“酸菜鱼”,却等来了浦口公安分局珠江派出所的民警。这时,“大旺”的店主仔细一瞧,刚才女子付的一张百元大钞是张假钞,店主直叹晦气,刚开业就碰上了假币。

  “假币女”还当过“抢匪”

  警方对两名女子分别作出拘留的治安处罚,但细心的民警凭着直觉,认为这两人并不简单。于是,调查进一步展开,一些真相也浮出水面。

  2008年10月24日上午,在浦口永宁镇上开小店的李某正在自家小店后面的院子内洗衣服,一辆红色轿车突然停在门口,车上下来一名中年女子,头戴着深色线帽,包住了半个面部。李某以为她要买物品,赶紧起身擦手准备迎接。但这名女子反客为主,径直走到柜台前,抱起柜台内的五条香烟就往外跑,迅速钻进红色轿车,风驰而去。整个过程也就数十秒钟,店主都没反应过来。

  半个月后,2008年11月6日,永宁镇一家日用品店店主吴某报警称,当天早上,两名中年女子驾驶一辆红色轿车到他店内,以购买床上四件套为由,付了三张百元大钞,在找零之际,“款姐”上演了“不差钱”,对店主讲:没零钱就算了。但当店主将装着上千元的钱袋从柜台内拿出找零时,对方却一把抢过,夺路而逃。留给店主的那三张百元大钞,毫无疑问都是假钞。

  2008年12月17日早晨,永宁街道某粮油店店主周某也打来电话报案,称当天早晨有两名中年女子驾驶一辆红色轿车到他粮油店内,其中一名女子说要购买面粉,并与周某“热情”交谈起来,分散了周某的注意力。另外一名女子则将周某放在柜台上的3条南京香烟盗走装在自己的背包内,在准备离开时被周某发现。狡猾的嫌疑人将偷来的三条香烟和背包一同扔在地上,溜之大吉。

  都是红色轿车,都是两名中年妇女!随着调查的深入,多起“无头案”渐渐清晰起来。原来,这两人原本都在江北做黑车生意,因查处较严,两人就想到用假币换真币的方式赚钱,后来又嫌这个速度太慢,直接开始偷窃、抢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文中人物系化名)

  快报记者 田雪亭

  通讯员 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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