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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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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拟第3次调整住房制度
相关建议稿已报送住建部 二套房在市区将加税
  记者获悉,一份由10多位专家参与完成的《国家住房建设制度(2010—2050)(建议稿)》已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主管部门。建议稿共9章49条,涉及建立城乡一体化住房保障体系、住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与管理等内容。

  据了解,这次住房建设制度的拟订算是第三次国家住房制度调整。这次的基本思路是把农民宅基地制度从农村延伸到城市。

  建议稿提出,国家允许投资者将住房作为投资渠道,成为社会住房供给商品化的一种方式,并对这种投资从总量上加以控制,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标准与相关管理进行规范。

  在涉及第二套住房与投资型住房方面,建议稿称,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城乡居民改善居住条件、购置第二套住房,并对第二套住房挤占城市公共资源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限制。

  该课题组组长兼建议稿执笔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开发表示:“国家应制定政策限制和调节家庭或个人在城市内拥有多套住房,比如,第二套住房在市区的要加税,第二套住房在郊区的,可减税。”

  李开发认为,已经找到了解决中国住房制度问题的钥匙——借鉴农村的宅基地制度,研究其可实施性。“将农村宅基地制度与城市住房制度接轨,实施城乡居民一体化的住房保障,是国家住房建设制度的核心。”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我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为70年,此期限之后的使用权归属问题存疑待解。

  建议稿提出,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享有永久不可转让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可依据住宅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在城市申请保障性住房,在农村申请自建或委托建设住房。

  申请特大型城市住宅土地使用权住房,须在该城市工作居住五年以上,有正当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其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据《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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