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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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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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欺他妻 他剁朋友指
  通讯员 王少军 窦桂茹

  快报记者 李梦雅

  发自东海县检察院

  

  饭局上,于华突然将手指放在餐桌上,闭上眼睛,任凭朋友何强拿菜刀剁。哪有人自愿要被人剁指的?

  原来,于华和何强本是好朋友,两年前,于华一时糊涂,与何强的妻子有了不正当关系。这事后来被何强知道了,为了这事,何强与妻子差点离婚。从此,何强与于华的关系也非常紧张。

  出事后,于华也后悔万分,一直都想和好友再修复关系。转眼两年过去了,今年3月底,于华想何强的气也消了,便邀请何强吃饭。

  当天晚上7点多,于华带着何强来到一家饭店包间,两人边喝边聊。“大哥,以前的事我真的对不起你,希望你能原谅我!”酒过三巡,于华先把事情挑了起来。

  何强突然跑到厨房,向老板借了把菜刀。回到楼上后,何强将菜刀往桌子上一放,对于华说:“我剁你一个手指,你要是能撑住,我们还是好兄弟。”于华愣了一下,将右手放在桌边,让何强动手。结果,于华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右手小指被何强砍了三下,最后只剩一点皮肤相连。

  于华忍住剧痛,苦笑着说:“好了,我们还是好兄弟!”这下何强反而不好意思了。第二天,于华的家人觉得何强做事太过分,便报了警,随后何强被警方刑事拘留。于华得知后,马上找到司法机关替何强求情。连云港市东海县检方考虑到此案系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于2009年3月30日对何强做出了涉嫌故意伤害罪,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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