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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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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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后要女子以身回报
  时间:前晚7点多

  地点:迈皋桥附近

  

  快报讯(记者 常毅) 一周前,26岁的漂亮姑娘小云在征婚网站上,认识了大她十多岁的男子周某。两人见面后,周某借给下岗的小云2000元钱,却要对方以身体为回报。

  前晚7点多,两个男女在迈皋桥附近大街上大声争吵。身穿红色上衣的时髦女子正是小云,穿白色西服、戴着眼镜的男子是周某。小云骂道:“你耍流氓,借钱给我就想跟我上床。”周某回骂道,“你是个大骗子!有男友还上网征婚。”两人相互指责,吵成一团。

  这两人是一周前通过一个征婚网站认识的。周某称,他看到小云征婚的帖子,就跟她联系,并在网上聊起来。小云告诉他,她身体不好,又下了岗,日子不好过。周某提出跟她做恋人,但小云称恋人未必做得成。周某表示,恋人做不成还可以做朋友,他可以帮助小云渡过难关。两人见面后,周某借给小云2000元,当晚却不肯走了,提出跟小云一起过夜。但小云拒绝了,“这跟卖自己有什么区别?”见小云这么坚持,周某也没强求,将钱留下后走了,说等小云找到工作后再还。

  两天后,周某突然找到小云的住处,发现小云居然跟一个男子在一起。“他是谁?”周某追问道。小云犹豫了一下,承认男子是她男友。周某勃然大怒,“你这个骗子,你有男朋友还征什么婚?你不是欺骗我吗?快还钱!”小云辩称,男友本来已经分手了,现在刚刚和好。但眼下手头太紧,没钱还。小云写下一张欠条,注明4月3日还钱。周某拿着欠条走了。

  但前晚,周某拿着欠条又找上门来,坚持要小云还钱。两人大吵起来,周某一直不停地指责小云,“我的义务尽了,你应该陪我上床!”并骂出一堆不堪入耳的话。小云气得脸通红,“你看上去长得人模人样,说话却这样恶毒!我现在没钱,3日我一定还你!”两人拉扯着来到大街上,周某动起了手,将小云手臂扭脱臼。民警赶到后,经调解,周某赔偿小云1000元医药费,小云退给周某1000元。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颜先生报料奖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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