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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天价头”宣判
店老板获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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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4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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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天价头”宣判店老板获刑1年半
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决,另外3人分别获刑1年以上
4名被告法庭上受审,前排左一为店主叶剑文

  昨日,自去年3月29日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郑州保罗国际“天价头”案终于有了结果!二七区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以强迫交易罪判决叶剑文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店长金小英被判处1年零3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00元;理发师程勇、杜海非同判处1年零2个月的有期徒刑,各处罚金3000元。因新的修正法案刚通过,叶剑文补缴了税款、滞纳金,公诉机关申请撤回对叶剑文、何朝霞犯偷税罪的起诉,法院没追究叶、何两人的刑事责任。据悉,这是修正法实施以来,关于涉税刑事案件的首例判决。此前被指控的何朝霞昨没有到庭,已被释放。

  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叶剑文表情平静,一直紧闭着双唇,目光坚毅,较之前开庭时多有动作的他判若两人。面对媒体是否上诉的询问,叶剑文回答只有两句话:“我不想接受采访,我没什么可说的。”

  事件回放

  两学生遭遇天价头

  去年3月29日下午3时许,河南省一职业学校两女学生张怡、袁莎莎在二七路逛街时,来到保罗公司,分别选择了38元和68元的剪发服务。在剪发过程中,为张怡、袁莎莎服务的剪发师程勇、杜海非,在店长金小英的授意下,采用隐瞒价格的方法,以种种理由诱骗两人接受多项服务,并按照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剑文的指使,执意要求两人办理该店9800元的会员卡。当晚8时许,当张怡、袁莎莎被索要7000多元理发费无力支付时,金小英、程勇、杜海非等人在叶剑文在场的情况下,为达到叶的要求,将两人限制在店内并予以看管,强迫两人联系同学借款结账。两人在精神恐惧、无奈的情况下,直至当晚10时许,筹足款项后,按照该美发店的要求被迫办理了一张 9800元的会员卡,并用于支付“理发”费6013元(打折价)后才得以脱身。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于2008年4月9日在郑州保罗公司将金小英、程勇、杜海非抓获,于2008年4月30日在海口市将叶剑文抓获。赃款已退还两名女生。

  法院判决

  4名被告从轻处罚

  此案于今年2月5日开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几名被告是否诱骗被害人接受服务,是否对被害人采用威胁手段,强迫被害人接受服务,以及该案是否属于民事欺诈还是刑事犯罪等问题,进行了公开举证、质证,并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审历时12小时,直到当晚10时30分庭审结束。

  在昨天的宣判中,法院认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被告人叶剑文、金小英、程勇、杜海非作为保罗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4人强迫交易罪都在量刑幅度内判处的刑罚。

  判决解读

  强迫交易罪咋定的?

  关于强迫交易罪,叶剑文及辩护人都认为在本案中,没有对两名女生使用威胁手段和强迫被害人接受服务。对此,法院认为,张怡、袁莎莎在剪发前选择的是38元和68元价位的服务,这一点是明确的。“两名女孩作为在校生,日常生活费用有限,案发时,也仅携带了少量现金,如果两人在被明确告知增加的服务项目需支付高额服务费用的情况下,仍自愿接受服务,最终却要借款付账,显然有违常理。”承办法官陈君说,结合两人在得知消费金额后,非常惊慌、吃惊的情节分析,可以看出,两人是在未告知消费价格的情况下被诱骗接受的服务,接受服务不是自愿的。其次,张怡、袁莎莎在无力按照被告人要求付款时,自当晚8时至10时被安排坐在店内不准离开,时间长达两小时,被迫四处借款办卡付账。

  “虽然,两被害人没有受到明确的语言等威胁,但两人作为在校生,张怡不满18周岁、袁莎莎不满20周岁,在当时的环境下,几名被告人的看管行为已造成了两名被害人的内心恐慌,对两人的精神实施了强制,已实际形成了威胁。”法官说,综上,足以认定叶剑文、金小英、程勇、杜海非的行为符合了强迫交易罪规定的以威胁手段,强迫被害人接受服务的法律特征。

  同时法院又考虑了其他量刑情节:叶剑文4人均系强迫交易罪的主犯,其中金小英、程勇、杜海非系叶剑文的雇工,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受叶剑文指使,所起作用相对于叶剑文较小,可对其3人酌定从轻处罚。

  为什么撤回偷税罪的起诉?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叶剑文、何朝霞犯偷税罪,本案在审理期间,由于被告人叶剑文于2009年3月26日补缴了保罗国际美容美发(河南)有限公司偷税的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公诉机关认为该行为符合2009年2月28日公布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三条第四款“有偷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应对被告人叶剑文、何朝霞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已于2009年3月30日向法院申请撤回对被告人叶剑文、何朝霞犯偷税罪的起诉。二七区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许公诉机关撤回对被告人叶剑文、何朝霞犯偷税罪的起诉,对偷税罪的指控不再审理。

  庭外声音

  量刑没考虑社会影响大?

  “判得这么轻?”昨天上午10时许,当法官宣判叶剑文犯强迫交易罪,领刑1年零6个月时,到场的媒体和旁听人员几乎是一片嘘声。事后,二七区法院召开了这起案件的新闻发布会,二七区检察院杨检察官说,在对叶剑文定罪量刑时,“我们也考虑到此案社会负面影响大,这个1年零6个月也是综合多方面的意见。”

  叶剑文的辩护律师高健说,一般的强迫交易罪案件,判的都是在1年左右,而叶剑文判了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这6个月的刑期是包含社会负面影响大的因素。

  法官提醒

  对美发及服务业是个教训

  二七区检察院检察官说,这起案件希望能对所有的服务行业,尤其是美发行业,一定要吸取教训。法官说,所有美发及服务行业老板,做生 意一定要讲求公平诚信经营,商家一定要明确价格,顾客可以不问,但告示价格是商家的必须义务,“现在美发行业的很多产品及服务内容是市场价格,但是,你只要公示了,价格虽然有些高,顾客去消费,看到了公示内容,只要是顾客的自愿行为,就不会有啥问题。”

  据《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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