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3月30日电(记者 肖思思)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省正式启动省政府机构改革。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7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6个。2010年,广东将在全省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
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调整优化了组织结构,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撤销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议事协调机构,规范原来关系不顺的议事协调机构。理顺了职责关系,坚持一件事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求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与协办关系,形成工作合力。
《方案》还要求推进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县(市)推行省直管县(市)试点,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方案》还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的综合约束机制,建立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2010年在全省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追究力度。
《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逐步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转移出去,切实减少政府对企业和社会的直接干预。
广东省政府机构改革将于200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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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
工作机构减少2个
据新华社杭州3月30日电(记者 岳德亮)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浙江省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将作调整。浙江省政府3月30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提请任命一批涉及调整的省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人。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在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中表示,机构改革之后,浙江省政府将设工作机构42个,比改革前减少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