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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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3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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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男坠楼身亡 KTV赔钱
  通讯员 陆林

  快报记者 马乐乐

  发自六合区法院

  一男子吸毒从KTV洗手间的二楼窗户坠楼身亡,家人将KTV告上法院,索赔近30万元。

  去年8月31日清晨,富某从大厂地区一KTV里坠楼,不治身亡。警方发现他在事发前有喝酒和吸毒的迹象,随即传唤了前一天晚上与他一起在KTV里娱乐的几名男子。他们都承认了事发前曾经一起喝酒和吸食K粉。富某的死亡被警方认定为吸毒后神志不清而发生的意外。不过富某的家人在悲痛之余却认为,KTV要承担责任。“你作为娱乐场所,应该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怎么能让客人轻易就坠楼了呢?”他们为此将KTV告上了六合区法院沿江法庭。

  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当晚10点半,富某从包间里出来,手扶着墙艰难地走向洗手间,之后就没有出来。原告律师说,被告方存在几点过错。“洗手间的窗台高度只有1米不到,窗户很容易推开,富某1.8米的大个子,很容易滑倒翻出去。而洗手间里连‘小心滑倒’这样的警示标志都没有。”

  律师指出,“根据相关法规,娱乐场所应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富某等人在吸食K粉时,服务员完全能透过玻璃看到,但是也没有制止。”

  近日,法院调解审结了此案,KTV一次性赔偿了死者家人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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