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钟晓敏)王女士最近很郁闷。3月中旬,楼上漫水下来,不仅淹了她的装修,还把她的结婚相册泡坏了。
家住莫愁路某号402室的王女士说,3月15日凌晨3点多,她突然被“滴滴答答”的声音吵醒了。开灯一看,“不得了!”她吃惊地发现房间里已漫了几厘米深的水,房顶上的水还在不断往下滴,打开房门,客厅也跟下雨似的。
王女士和丈夫陈先生冲上楼找邻居,敲了很久门,才有一个女生来开门。她们当即发现502室客厅有个水龙头,水龙头下泡了一盆衣服,里面水还是满满的,而客厅地面是湿漉漉的。502室出租了,她推测,房客睡觉前忘了关水龙头。
安品街社区主任请来了专家,排除了602室漏水的可能,确定肇事地点就在502室。
“我家的墙,现在就像一张大花脸,地板也被泡起壳了。”王女士心疼地说,装修泡汤了,她希望过错方赔偿1万元。这次漏水事件,也把她和老公的结婚相册泡烂了。王女士很疑惑,“我能另外索要‘精神损失费’,要求赔偿5000元吗?”瑞格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宁认为,处理此纠纷,可以侵权为由,直接找房客,但房客如果搬走,王女士可找502室房主,让她找房客赔偿损失。
对于装修和家具的损害,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另外,能否索要精神赔偿,关键看相册能否复制。若遭到永久性损失后无法复制,王女士可向楼上业主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如果底片可以找到,则楼上业主则应赔付王女士影集的重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