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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年 3 月 2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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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室铭》与它的前奏
  唐代诗人、著名作家刘禹锡,字梦得,洛阳人,贞元九年进士,官至太子宾客,加检校礼部尚书。因他参加过王叔文领导的永贞革新运动得罪了当朝的权贵宠臣,被德宗皇帝贬至安徽和州当通判。

  按当时的规定,他应住衙门里三间三厦的屋子。可是,和州知县见刘禹锡被贬而来,自无好处,便多方刁难。先是安排刘禹锡住在偏僻的县城南门,面江而居。刘禹锡见房子面对大江,不但没有埋怨,反而很高兴,特撰写一联贴于房门: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辨。

  他这一举动气坏了知县,知县令衙内书吏将刘禹锡的住房由城南门调到更僻远的城北门,由三间缩小到一间半。这一间半房子位于德胜河边,附近还有一排排杨柳树,自是别有一番风景。刘禹锡见了这个环境,依然安心住下,读书作文。

  知县见他仍是悠然自得,又把刘禹锡的住房调到城中,而且只给一间仅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房子。半年时间,刘禹锡连搬三次家,住房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便想这狗官实在欺人太甚了,遂愤然提笔写下至今仍脍炙人口的佳作《陋室铭》,并请人刻于石头上,立在门前。流传千古。

  (李宣奇 来源: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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